關于進一步簡化納入社會化管理審核辦事手續(試行)的通知 杭企退管〔2018〕47號
關于進一步簡化納入社會化管理審核辦事手續(試行)的通知
杭企退管〔2018〕47號
各區退管中心:
為方便辦事群眾,根據“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從2018年12月起,進一步簡化納入社會化管理審核辦事手續,精簡辦事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原業務流程中社區居住地確認前置環節。納入社會化管理審核辦事材料精簡為《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信息表》(附件1)和《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檔案移交名冊表》(附件2)兩項。取消原辦事材料中的《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居住地調查表》、戶籍復印件要求,《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缺檔情況表》、《異地戶籍省部屬企業退休人員代發節日慰問費申請表》歸并至《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信息表》。
二、新增企業退休人員按戶籍地納入社會化管理。參加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杭州市區(不含臨安區)戶籍的企業退休人員,在辦理納入社會化管理新增審核時,移交戶籍所在街道(鎮)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杭州市主城區退休聯辦社會化管理辦事指南》(附件3)。移交戶籍地所在街道(鎮)管理后,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企業退休人員應轉移至居住地街道(鎮)管理。具體辦法詳見《存量企業退休人員檔案轉移內部經辦指南》(附件4)。
三、本通知下發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為材料變更過渡期。過渡期內,新舊表格并行可用,退管專管員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按“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服務好辦事群眾。
四、各區要將通知精神及時傳達到每一位退管專管員,抓好宣傳和培訓工作,并對辦事窗口、網絡平臺上的政務公開信息進行更新調整,避免讓辦事人員往返跑和出現輿情事件。
五、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可結合轄區實際,另行制定執行辦法。
附件:
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