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工作受傷欺詐騙保行政處罰決定
執法部門:某某醫療保障局
被處罰單位(被處罰人):姜某、王某
作出行政處罰的日期:2022-**-**
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醫保罰字[2022]第****號
違法事實:2019年**月**日姜某在某公司內工作時受傷,當日姜某到某某醫院治療。住院期間,姜某與丈夫王某商量,填報《基本醫療保險外傷病人情況登記表》時虛構姜某在家受傷的事實,隱瞞第三方責任,由王某在醫院支付醫療費用時使用姜某醫??ńY算,醫?;鹬С龉灿?300元。當事人上述行為已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構成欺詐騙保的違法事實。
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退回已支付的醫?;?300元(2021年8月18日退回8300元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基金專戶),暫停姜某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并處罰款16600元;暫停王某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
處罰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于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
(一)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了前款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或者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或者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理外,還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