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省法院遠程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規定》的通知 浙高法〔2012〕129號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省法院遠程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規定》的通知
浙高法〔2012〕129號
本省各級人民法院:
現將《全省法院遠程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如有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院司法警察總隊。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2年5月8日
全省法院遠程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遠程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遠程視頻庭審和提訊(以下簡稱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復核死刑案件和高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死刑二審案件過程中,采用視頻方法對被告人進行異地遠程審判和提訊時,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警務保障的職務行為。
本規定所指警務保障包括:在視頻庭審和提訊工作中,依法押解、看管被告人;警衛視頻庭審和提訊場所安全;維護視頻庭審和提訊工作秩序;預防、制止妨礙視頻庭審和提訊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條 司法警察執行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應當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四項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審判警務保障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遠程視頻提訊警務保障規則》、《人民法院調動使用司法警察暫行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暫行規則》等相關規定進行。
第二章 組織指揮
第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采用視頻方法對死刑復核案件、死刑二審案件被告人進行視頻庭審和提訊時,由高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總隊負責統一組織、調動下級法院警隊警力。
第五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所在地人民法院分管司法警察工作的院領導和司法警察部門領導,是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的負責人。視頻庭審和提訊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負責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
第六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的調警按照《人民法院調動使用司法警察暫行規則》的規定實行調警。調警令由高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總隊下達至審判和提訊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接受任務的司法警察部門應服從命令,按時完成任務。
第七條 相關業務庭應將提押票、司法警察調用審批表等提前一周送至司法警察總隊。司法警察調用審批表的調用情況一欄中,應寫明采用視頻的方式、時間,對端視頻庭審和提訊的地點,案件基本情況及調用原因,附原審判決書,并由調用部門領導簽字。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的視頻提訊,由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部門在司法警察調用審批表上注明最高人民法院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第八條 司法警察總隊應對提押票、司法警察調用審批表等進行認真核查,確認無誤后,將視頻庭審和提訊所需的提押票、調警令等相關保障手續在庭審和提訊前一周內(特殊情況除外)傳真至視頻庭審和提訊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
執行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任務的司法警察部門應當制定相應的“警務保障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含組織指揮、警力部署和“特情處置方案”等內容。
第九條 在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中,司法警察部門應了解掌握審判和提訊案件案由、被告人數量和身體、情緒等情況。
應按規定配備警力,根據警務保障要求,分別設立押解、看管、突發事件處置分隊(組)。
應配備指揮車、囚車,必要時配備備用車輛;配備武器、警械具和通訊設備等警用裝備;執行警務保障任務前,應當對車輛、武器、警械具和通訊設備進行維護、檢查,確保警用裝備處于適用狀態。
第十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場所必須符合人民法庭建設標準,具備被告人通道、羈押室、囚籠等安全設施;配備必須的音視頻、網絡傳真機、打印機等視頻設備,視頻設備的放置應與被告人進行有效的隔離,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第三章 保障要求
第十一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工作必須在專設于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或公安看守所內的視頻室進行,以保證視頻庭審和提訊工作的效果和安全。網絡視頻技術保障工作由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處負責通知視頻庭審和提訊地所在法院的相關技術部門,在視頻庭審和提訊前一天完成設備調試工作,并由技術部門全程提供技術服務,確保提訊工作順利進行。
第十二條 執行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任務的司法警察部門,在收到司法警察總隊電傳的電子《提押票》后,應在電子《提押票》上加蓋代為提押的人民法院院章,填寫參與提押的司法警察姓名,并由電子《提押票》上確認的司法警察憑警官證到看守所押解被告人。
第十三條 司法警察必須高度重視對視頻庭審和提訊被告人的押解、看管安全。
司法警察至看守所押解被告人,與看守所交接時應仔細核對被告人身份,身體、精神狀況等,并對被告人進行認真細致的人身安全檢查,防止攜帶危險物品。押解、看管被告人時,應按照司法警察和被告人三比一或以上的比例進行。
參加保障任務的司法警察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配備警械和武器。
負責押解任務的司法警察應對被告人使用手銬、腳鐐等戒具。
視頻庭審和提訊的被告人應當專車押解,提訊多名被告人時應分車押解。
女性被告人應有女司法警察押解。
第十四條 司法警察應在提訊法官的指令下,押解被告人進出視頻提訊室(法庭)。
視頻庭審和提訊結束后,司法警察應及時將被告人還押看守所或羈押場所。
第十五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過程中,司法警察應聽從視頻對端法院提訊法官指令,并將現場情況及時、準確地報告提訊法官。
第十六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時,司法警察應嚴密監控被告人,始終將被告人至于可控制的范圍。
司法警察應對被告人采取拘束措施,視頻庭審和提訊過程中不得解除被告人的戒具。
第十七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過程中,應有兩名司法警察位于被告人的側后方,保持警容嚴整,精神集中,嚴格履行押解職能。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使用移動通訊工具,不得隨意走動、交談或遮擋鏡頭等。
第十八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工作結束后,司法警察部門應及時將視頻提訊保障情況逐級報告上級法院司法警察部門,視頻庭審和提訊室內不得擺放與視頻庭審和提訊無關的物品。
第十九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的案件,核對筆錄工作由提押司法警察承擔,核對筆錄應在視頻攝像頭前完成。庭審和提訊結束后,提押司法警察將文字記錄材料下載打印后交被告人確認、簽名。如被告人對筆錄修改較多或有重要修改的,提押司法警察應當當場告知庭審和提訊法官,經同意后,方可修改。
被告人將筆錄確認、簽名完畢以后,提押司法警察應在二日內把被告人簽字后的文字材料原件和電子《提押票》通過機要方式一并寄至視頻對端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提訊筆錄和電子《提押票》寄至最高人民法院的提訊人員,高級人民法院的庭審和提訊筆錄和電子《提押票》寄至司法警察總隊。
第四章 情況處置
第二十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中發生特殊情況時,司法警察必須果斷予以處置,及時向庭審和提訊法官報告,并適時向本院司法警察部門領導或院領導報告或請示,根據指令采取進一步措施。
第二十一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中,遇有妨礙公務、危害安全的行為,或遇被告人突發疾病時,司法警察應當依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暫行規則》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第二十二條 視頻庭審和提訊警務保障工作中遇被告人患有艾滋病、急性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遇被告人企圖脫逃、行兇、自殺、自傷等暴力行為時,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被告人,并及時告知司法警察總隊,必要時司法警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不使用武器可能發生嚴重后果的,可依法使用武器。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各中級、基層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采用遠程視頻方式對被告人進行審判和提訊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由高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