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杭州市區公益性服務崗位綜合補貼標準的通知 杭勞社就〔2011〕128號
關于調整杭州市區公益性服務崗位綜合補貼標準的通知
杭勞社就〔2011〕128號
各區、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11〕4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從2011年4月1日起,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社區公益性服務崗位綜合補貼標準,從原來的1450元/月調整到1600 元/月;杭州市區農村公益性服務崗位補貼標準,從原來的1100元/月調整到1400元/月。
蕭山區、余杭區和各縣(市)根據本地實際調整公益性崗位綜合補貼標準。
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