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2024年春節期間企業穩工穩產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發〔2024〕2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社保局、發展改革委(局)、經信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扎實開展穩企拓崗增就業專項行動,助力2024年全省經濟“開門紅開門旺開門穩”,現就做好春節期間企業穩工穩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障重點領域生產和用工
1.強化要素保障,確保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在春節期間不停工、不停產。2024年2月份,省級將對各地春節前后重點工業企業生產開展每日監測,推動各地做好連續生產企業和復工復產服務保障。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應對極端天氣預案,組織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產、物流運輸,加強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各類要素保障。
2.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出臺政策,精準指導,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提升工業企業產能利用水平。鼓勵在手訂單較多、交付期臨近的企業迅速組織生產,在手訂單于二三季度交貨的企業合理組織生產。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春節期間充分發揮產能、春節后提前開工復工的工業企業給予獎勵。
3.加強監測跟蹤,應對企業用工需求變化。做好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摸底,對缺工比較嚴重的企業實行清單式管理,支持階段性用工需求量較大的企業與富余員工較多的企業開展余缺調劑,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二、做好就地過年員工暖心服務
4.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企業為就地過年員工發放留崗紅包、過年禮包,保障和改善工作生活條件。
5.各地要強化春節期間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深入基層和企業,指導企業合理制定放假和調休計劃,落實好工資、休假等待遇保障,切實保障員工合法勞動權益。
6.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和各類文化惠民活動,豐富員工節日生活,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
三、有序組織員工招聘和返崗
7.充分利用大數據,及時掌握企業開復工和員工返崗情況。提前制定節后招聘和余缺調劑工作預案,謀劃開展好2024年度“開工第一課”,努力把欠薪隱患消弭在勞動關系建立的第一時間。
8.持續深化“十省百市千縣”省際勞務合作,省市縣三級聯動,主動對接勞務輸出大省,結合實際組團赴省外開展招聘活動。
9.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參與省際對口勞務協作、省內勞動力余缺調劑服務,并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四、及時落實穩崗政策和精準就業服務
10.將2023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一次性擴崗補助、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受理截止時間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各地要加強數據比對,及時審核辦理。2024年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
11.精心組織開展“春風行動”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大有需求的用人單位與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農民工等群體對接服務力度。依托“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在線”應用,提高幫扶針對性和有效性。
12.充分發揮零工市場作用,為勞動者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業以及靈活就業機會。
五、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3.持續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進一步暢通勞動保障維權渠道,推廣“浙江安薪碼”,全面落實“一地投訴、全省聯動”機制,開展欠薪問題政府領導集中接訪日活動和部門集中接訪周活動,線上線下同步化解各類欠薪糾紛,確保查實的欠薪問題在春節前動態清零。
14.常態化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重點查處用人單位招聘信息、勞動用工中可能存在的民族、性別等歧視違法行為,促進招人用人公平公正。
15.落實屬地政府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加強源頭穩控和多元化解,落實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預案,把不穩定因素和群體性事件苗頭解決在萌芽、化解在基層。
各地要切實提高站位,把春節期間企業穩工穩產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實抓好,明確工作責任,加強部門協同,正面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