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高質量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浙人社發〔2023〕17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
現將《高質量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實施方案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總工會
浙江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
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
2023年5月6日
高質量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充分發揮和諧勞動關系在高質量發展奮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現代化先行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關于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意見》,結合我省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為目標,在更大范圍、更廣層次、更多內容上不斷豐富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最大限度增加勞動關系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實現企業和職工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形成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具有浙江辨識度的高質量和諧勞動關系。力爭到2027年底各類企業、工地項目及工業園區、鄉鎮(街道)、行業(協會)普遍開展創建活動并基本達到創建標準。
二、創建內容
(一)企業創建的重點內容。建立健全企業黨組織,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中把關定向、團結凝聚各方力量的作用;全面落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依法保障職工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職業技能培訓等基本權益;健全企業民主管理制度,落實廠務公開,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預防化解勞動爭議,促進勞動爭議協商和解;加強人文關懷,培育企業關愛職工、職工熱愛企業的企業文化。
(二)工地項目創建的重點內容。建立工程項目臨時黨支部,發揮黨建統領作用,推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施工現場維權公示等6項制度;開展平安工地建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壓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落實勞資專管員(勞動關系協調員)制度,督促工資發放,預防化解勞動爭議。
(三)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創建的重點內容。健全工業園區、鄉鎮(街道)黨委領導的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機制,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推動轄區內企業普遍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建立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風險防控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推動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搭建勞動關系雙方溝通協調平臺和公共服務站點,開展勞動保障法律宣傳、用工指導服務,預防化解勞動爭議,促進勞動爭議協商和解。
(四)行業(協會)創建的重點內容。建立健全行業黨組織領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機制,推動行業企業積極參與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推動行業企業落實民主管理,開展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基本權益的集體協商;探索制定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建立行業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預防化解勞動爭議,促進勞動爭議協商和解。
三、創建標準
(一)企業的創建標準
企業分為大中型企業、小微型企業和新業態平臺企業三類企業。
1.大中型企業創建標準。①企業黨組織健全,在創建活動中,組織職工、宣傳職工、凝聚職工、服務職工的職能作用發揮充分,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有效發揮,企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清廉企業建設成效明顯。②企業工會組織健全、運行順暢,針對工資等職工關心問題定期開展集體協商并簽訂集體合同,協調程序規范,效果良好。③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推行廠務公開,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④企業勞動爭議調解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建立勞動爭議預防預警機制,選配2人以上勞動關系協調員,及時調處勞動爭議,力爭矛盾不出企。⑤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職工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勞動生產率增長相掛鉤,參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制,設置體現技術技能要素的工資單元。⑥企業用工管理規范,企業依法制定用工管理制度,職工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休息休假、安全生產衛生等基本權益充分保障,勞動合同簽訂率達100%,鼓勵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全員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⑦職工培訓制度健全,制定培訓計劃,采取崗前培訓、學徒培訓、脫產培訓、技術比武、技能競賽等方式,提升職工技能水平。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足額到位,60%以上用于企業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⑧重視企業文化建設,努力培育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契合、富有企業特色的企業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承擔社會責任。⑨加強職工人文關懷,積極改善職工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注重職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提高職工生活品質。⑩職工愛崗敬業,對企業的責任感、認同感和歸屬感較強,發生勞動糾紛能以理性合法形式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權益。11職工滿意度較高,職工對勞動報酬、社保繳納、休息休假、工作環境、技能培訓、勞動條件、協商民主、人文關懷等指標綜合評價滿意度達到90%以上。
2.小微型企業創建標準。①在創建活動中,黨組織引領和動員服務職工作用發揮充分,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有效發揮。②積極推進民主管理和集體協商,有事多溝通、遇事好商量,涉及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經企業與全體職工協商確定;依法開展工資專項集體協商。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依法履行訂立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加班工資)等義務,勞動合同簽訂率達100%,鼓勵簽訂電子勞動合同,無拖欠工資、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發生。④加強職工職業培訓,制定培訓計劃,開展崗前培訓、學徒培訓等形式職業培訓,支持職工參加脫產培訓,提升職工技能水平。⑤有效化解勞動爭議,有條件的企業要配備勞動關系協調員,預防調處勞動糾紛,力爭矛盾不出企;職工能夠以理性合法形式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權益。⑥重視企業文化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承擔社會責任。企業關愛職工,積極改善職工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注重職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職工熱愛企業,愛崗敬業、遵守紀律、誠實守信。⑦職工滿意度較高,職工對勞動報酬、社保繳納、休息休假、工作環境、技能培訓、人文關懷等指標綜合評價滿意度達到85%以上。
3.新業態平臺企業創建標準。①在創建活動中,黨組織引領和動員服務職工作用發揮充分,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有效發揮。②勞動用工管理規范,企業招用勞動者應當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對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當訂立書面協議,勞動合同(書面協議)簽訂率達100%。定期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線”歸集以勞動合同(協議)為主的相關數據。采用勞務派遣以及業務外包、承攬、加盟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的,履行對合作企業保障勞動者權益落實情況的監督責任。③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建設,勞動者話語權增強,對涉及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當充分聽取工會和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④加強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責任制落實,合理管控勞動者在線工作時長,制定的考核指標(平臺算法)不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⑤保障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權利,區分不同用工形式,落實參保主體責任,對完全符合勞動關系情形的勞動者,全面參加社會保險;對不完全符合勞動關系情形的勞動者,引導支持勞動者按規定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為勞動者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⑥溝通機制健全,發揮數據技術優勢,搭建平臺與勞動者之間的溝通渠道,鼓勵引導勞動者合理表達利益訴求和意見建議。
新業態平臺企業除滿足上述創建標準外,還應區分企業規模落實大中型企業或小微型企業相關創建標準。
(二)工地項目創建標準
1.臨時黨支部組織功能健全,黨建統領作用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明顯,能夠組織引領、動員服務所在項目推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
2.“六項制度”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工資、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施工現場維權公示等6項制度100%落實,勞動合同(書面用工協議)簽訂率100%,無拖欠工資行為發生。
3.清償欠薪責任落實,按照“總包負總責”原則,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招用農民工工資負直接責任,實行分包企業委托總承包企業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向農民工發放工資。
4.安全生產制度落實,開展平安工地創建,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健全,各方安全責任明晰,管理人員具備專業能力,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到位。
5.社會保險制度落實,按規定申報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建立社會保險繳費臺賬,工傷保險參保率達到100%。
6.基本人文關懷落實,改善職工勞動生產生活條件,組織開展工地文化娛樂活動,豐富勞動者精神文化生活;落實高溫季節各項勞動保護措施,高溫津貼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7.勞資專管員配備到位,在農民工和項目部之間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督促工資發放,并落實勞動關系協調員相關職責,及時掌握農民工訴求,預防化解勞動糾紛,力爭矛盾不出工地。
(三)工業園區、鄉鎮(街道)的創建標準
1.黨委領導的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機制健全,將創建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出臺推進創建活動的工作方案,完善政府、工會、企業代表組織共同參與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
2.依法建立工會組織、企業代表組織以及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健全勞動關系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和聯動化解機制,預防和調處勞動爭議。建立健全突發性、集體性勞動爭議應急調解協調機制和重大勞動爭議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3.成立廠務公開協調領導機構,轄區內企業普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對不具備單獨建立條件的小微企業,通過區域性(行業)職代會實現覆蓋。
4.轄區內企業普遍建立集體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備案率90%以上。推進企業開展能級工資集體協商,大中型企業100%落實,其余企業通過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實現覆蓋。
5.合理布局勞動關系基層公共服務站點,服務標識統一、服務場所固定、服務設施齊全、服務內容完備,按規定配備勞動關系協調員(勞動保障管理員),督促指導企業開展創建活動,為企業提供用工體檢、能級工資集體協商、矛盾糾紛化解等公共服務和指導服務。
6.轄區內企業用工管理普遍合法合規,創建活動參與率100%,勞動合同簽訂率100%,鼓勵簽訂電子勞動合同,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率100%,無拖欠工資行為發生。
7.轄區內防范和處置重大安全生產、重大職業危害事故以及重大勞動關系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機制健全有效。
(四)行業(協會)的創建標準
1.建立健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推動行業企業積極參與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行業內企業創建活動參與率100%。
2.行業內企業普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開展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基本權益的集體協商;對不具備條件的小微型企業,通過行業集體合同覆蓋;開展能級工資集體協商,簽訂能級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中型以上企業普遍開展,其余企業單獨開展或通過區域(行業)集體合同覆蓋。
3.行業普法宣傳工作落實到位,行業內企業用工管理普遍合法合規,勞動合同(書面用工協議)訂簽率100%,鼓勵簽訂電子勞動合同。
4.探索制定行業勞動定額標準,規范行業用工方式、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基本標準,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5.指導行業企業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加強勞動保護,不斷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
6.建立行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有一支作用發揮明顯的行業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能夠及時調處勞動爭議,促進勞動爭議協商和解。
7.重視行業文化建設和人文關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承擔社會責任。
四、創建方法
(一)倡議承諾。每年第一季度,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向轄區內企業、工地項目、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和行業(以下統稱為單位)發送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倡議書,動員引導單位積極參加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單位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確定后,向所在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提交創建承諾書,三方辦公室依托省“浙里和諧勞動”應用,建立創建單位信息庫,動態掌握創建單位的數量、分布和創建推進情況。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根據本地企業的類型、分布、職工人數和勞動關系狀況以及工業園區、鄉鎮(街道)、行業工作基礎等,制定轄區內單位分類培育、分步推進、分級選樹計劃。
(二)單位自評。創建單位積極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不斷規范勞動用工、提高職工工資報酬、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提升人文關懷,穩步提升勞動關系和諧水平。對照創建標準,創建單位適時開展自我評價,達到創建標準時,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可由單位向所在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提出和諧勞動關系單位認定申請。
(三)評審評估。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每年對申請單位開展和諧勞動關系達標評估,評估通過即可認定其為和諧勞動關系單位,并向社會公布名單。在堅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定期集中評審的基礎上,各地可探索引入社會第三方機構開展日常綜合評估,形成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評審為主、社會評估為補充的和諧勞動關系評審評估機制和規范統一的綜合評價體系,提高評審評估的客觀權威性、科學合理性和社會公信力。
(四)創建培育。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協同工業園區、鄉鎮(街道)依托“浙里和諧勞動”應用,對申報創建單位每年開展一次線上用工體檢,優先提供法律法規政策、勞動關系形勢、勞動用工、工資分配、勞動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指導服務,不斷提升企業的勞動關系和諧水平。結合創建情況,各地可擇優確定一定比例的和諧勞動關系單位作為創建示范單位重點培育對象,開展面對面的創建指導服務,形成一批創建標準更高、經驗做法可復制推廣的示范典型。創建示范單位的培育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五)定期選樹。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每三年開展一屆全省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選樹活動,采取先創建后認定的方式,對創建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命名“浙江省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單位”,頒發銘牌,并向社會公布名單,推廣經驗做法。2023年起,全省每三年選樹省級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企業200家,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工地項目各30個,行業10個。市、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開展市、縣(市、區)級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單位選樹活動。對創建示范單位,各地要系統總結經驗做法,并采取措施予以推廣,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六)動態管理。充分發揮各級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作用,建立創建單位培育定點聯系制度,加強日常跟蹤服務和監督管理,防止一邊創建一邊問題頻發。健全創建示范單位的動態退出機制,省、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綜合利用信訪、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以及群體訪、群體性事件等信息,采取抽查和普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創建單位和已命名的示范單位進行檢查核查。對存在不簽勞動合同、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超時加班、拖欠工資等情節嚴重構成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以及引發較大影響的勞動關系群體性事件、極端惡性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負面網絡輿情的創建示范單位,各級要適時啟動退出程序,取消命名、收回銘牌,并在轄區向社會公布。對各地創建情況,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每年組織各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進行交叉互檢,并進行通報。
五、創建激勵措施
(一)定期表彰獎勵。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對在組織實施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工作機構、社會組織、企業、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及相關工作人員授予“浙江省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稱號,頒發獎牌、證書,并向社會公布名單,激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市、縣(市、區)根據各地實際開展表彰獎勵活動。根據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統一部署,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每三年向國家推薦一批“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單位”,每五年推薦一批“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給予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單位和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個人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提供精準服務。對達到創建標準的企業、工地項目,優化人社公共服務方式和手段,開通人社公共服務經辦快速通道,優化各項補貼申領和辦理流 程,及時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按規定為示范企業建立“點對點”聯系服務,提供線下一對一用工“診斷”,優先培訓勞動關系協調員;按規定延長特殊工時實行期限,依申請納入特殊工時清單式管理。
(三)適當減少檢查頻次。對達到創建標準的企業、工地項目,適當減少勞動保障監察和社會保險稽核日常巡視檢查頻次,對創建示范企業和工地項目,按照“有求必應、無事不擾”原則,無舉報投訴,不再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和社會保險稽核日常巡視檢查。
(四)作為評選表彰重要參考因素。將達到創建標準的企業作為推薦和評選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先進單位和示范單位、信用企業、全國企業優秀文化成果、全國就業與社會保障先進民營企業、全國關愛員工優秀民營企業家等榮譽的重要參考因素。
六、創建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充分認識深入推進高質量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將創建活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企業和職工參與、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要完善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工作機制,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共同推進本地區、本系統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有序開展。要確保專項經費投入,定期公布創建單位。
(二)強化協同配合。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發揮三方機制優勢,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做好調查研究、統籌協調、指導服務和檢查督促工作,完善創建活動的申報、備案、資料建檔、評價評審、動態調整等日常管理,定期通報創建活動信息。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大對職工群眾的思想政治引領,健全聯系廣泛、服務職工的工作體系,為職工提供法律援助、政策咨詢、協商培訓、職業道德教育等服務,監督企業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引導職工以理性合法形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團結職工、企業共享發展成果。企業代表組織要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企業代表組織對企業經營者的團結、服務、引導、教育作用,根據企業特點提供專業化服務指導,教育引導廣大企業經營者積極參與創建活動、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三)完善工作體系。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建立創建活動工作目標責任制,將創建活動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各環節,明確責任主體、重點任務、時間進度、保障措施,確保創建活動落地落實落細。強化工作督導,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采取系統檢查與聯合檢查相結合、自我檢查與上級抽查相結合、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重點對創建活動的部署、開展、措施、成效等進行檢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推進數字賦能,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加強研究數字化改革賦能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的有效辦法,省級三方要支持各地數字化應用場景的研發、應用。對社會反響良好、企業職工廣泛接受、能夠高頻使用的應用場景,要適時全省推廣。建立選樹機制,落實“重點培育、逐級創建”的選樹機制,縣級示范單位選樹對象必須從重點培育對象中產生,省、市示范單位原則上從下一級示范單位中產生。健全退出機制,加強創建活動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克服創建活動“一錘子買賣”現象,及時清退不合格示范企業,確保創建工作貫穿勞動關系全領域、企業發展全過程。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加強與主流媒體、新媒體的協同配合,將創建活動與宣傳工作一體謀劃、一體推進,通過設立宣傳月、開設宣傳專欄、組織業務技能競賽、舉辦巡回演講、開展主題征文和攝影作品征集、拍攝專題片、培育教育實踐基地等方式,展現創建活動的生動實踐和昂揚氣派。要大力挖掘創建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通過積極宣傳職工權益保障與企業健康發展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同步成長的成功經驗,吸引社會特別是廣大企業積極參與和諧創建活動。要確保符合條件的創建主體及時享受到相關優惠政策,支持各地出臺當地特色的獎勵激勵政策,不斷擴大創建活動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影響力,提高社會對創建活動的認知度、參與度和美譽度,營造共商共建共享和諧勞動關系的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高質量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工作清單
附件
高質量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工作清單
序號 |
區分 |
重點任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1 |
組織
籌劃 |
制定《高質量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
省三方會議辦公室 |
2023年4月 |
2 |
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省三方辦公室備案 |
各市三方會議 |
2023年6月 |
|
3 |
申報“高質量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項目 |
省三方會議辦公室 |
2023年2月 |
|
4 |
試點
探索 |
開展企業創建工作試點 |
省三方會議辦公室
嘉興市三方會議 |
2023年11月 |
研究制定《企業和諧勞動關系考核評價標準》 |
2023年6月 |
|||
5 |
開展工地項目創建工作試點 |
省三方會議辦公室溫州市三方會議
臺州市三方會議 |
2023年11月 |
|
研究制定《工地項目和諧勞動關系考核評價標準》 |
2023年6月 |
|||
6 |
開展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創建工作試點 |
省三方會議辦公室
杭州市三方會議 |
2023年11月 |
|
7 |
研究制定《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和諧勞動關系考核評價標準》 |
2023年6月 |
||
8 |
開展行業(協會)創建工作試點 |
省三方會議辦公室
湖州市三方會議 |
2023年11月 |
|
研究制定《行業(協會)和諧勞動關系考核評價標準》 |
2023年6月 |
|||
9 |
迭代升級“浙里和諧勞動”數改應用 |
省人力社保廳 |
2023年9月 |
|
10 |
推進
創建
活動 |
牽頭做好調查研究、統籌協調、指導服務和檢查督促工作 |
人力社保部門 |
長期 |
11 |
完善創建活動的申報、備案、資料建檔、評價評審、動態調整等日常管理,定期通報創建活動信息 |
|||
12 |
為職工提供法律援助、政策咨詢、協商培訓、職業道德教育等服務 |
總工會 |
||
13 |
監督企業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
|||
14 |
引導職工以理性合法形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
15 |
為企業創建工作提供專業化服務指導 |
企聯
工商聯 |
||
16 |
教育引導廣大企業經營者積極參與創建活動、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
|||
17 |
動員引導企業單位積極參加和諧勞動關系創建 |
縣級三方會議 |
長期 |
|
18 |
開展和諧企業勞動關系認定和重點培育企業遴選 |
|||
19 |
開展重點單位培育,提升創建質量 |
|||
20 |
選樹
表彰 |
開展縣(市、區)級、市級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單位選樹和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表彰 |
縣級三方會議
市級三方會議 |
根據各地 |
21 |
推廣經驗做法,開展創建活動典型經驗宣傳報道 |
各級三方會議 |
長期 |
|
22 |
開展動態評估,清退違規企業 |
各級三方會議 |
||
22 |
開展省級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單位選樹 |
省級三方會議 |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 |
|
23 |
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 |
|||
24 |
推薦國家級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單位和“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
根據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