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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深化“美麗杭州”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 杭政函〔2019〕18號
2019-02-01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深化“美麗杭州”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
杭政函〔2019〕18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深化“美麗杭州”建設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杭州市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深化“美麗杭州”建設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省、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行動計劃的通知》(浙政發〔2018〕18號)和“美麗杭州”建設實施綱要(2013-2020年),緊密結合杭州市“十三五”發展規劃,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縱深推進“美麗杭州”建設,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堅定不移地沿著“八八戰略”闊步前進,以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為抓手,加快推進“美麗杭州”建設,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厚植生態文明之都特色優勢,努力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的世界名城,打造美麗中國的杭州樣本,譜寫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杭州篇章,推進“美麗杭州”永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經過不懈努力,到2020年,高標準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到2022年,環境質量顯著改善,生態系統持續恢復,生態文明體制不斷健全,“西湖繁星”“錢塘碧水”“江南凈土”成為美麗杭州的生動寫照,全面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一)大氣環境質量。到2020年,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38微克/立方米,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節能和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基本消除臭氣異味污染,2個縣(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到2022年,全市PM2. 5平均濃度達到35微克/立方米,所有縣(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
(二)水環境質量。到2020年,市控以上斷面水質達標率在90.3%以上,力爭消除V類水質斷面,徹底消除劣V類水體;到2022年,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實現100%,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達到省考核要求。
(三)土壤環境質量(含固廢)。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率達到90%,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無害化率達到100%。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四)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到2020年,80%以上的區、縣(市)建成省級以上生態文明示范區(縣、市);到2022年,我市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三、行動任務
(一)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推進清潔排放區、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大幅削減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1.全面治理“燃煤煙氣”,推動能源結構清潔化。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施煤炭消費項目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鍋爐廢氣排放“杭州標準”。全面鞏固深化高污染燃料鍋爐整治成果,到2020年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不含)以下的燃煤鍋爐。全面淘汰以煤炭(含煤炭制品)、重油及輕質柴油為燃料的工業爐窯或對其實施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改造。推進園區集中供熱,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煤改氣”“煤改電”“油改電”。完善天然氣輸配管網系統,有效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到2020年,實現中心鎮天然氣供應全覆蓋,全市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40億立方米,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提高至11%以上。深入推進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到2020年,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要求。
2.深入治理“工業廢氣”,推動產業發展清潔化。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杭州標準”。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繼續推進全市化工、印染、造紙、冶煉、鑄造等大氣重污染企業的淘汰關停,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制定實施嚴于國家和省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產能企業100家以上,淘汰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1000家以上。全面推進重點工業園區和重點工業企業廢氣治理,每年完成120家以上廢氣重點工業企業整治。深入開展化工、工業涂裝、紡織印染、水泥、石化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合成革等8個重點行業及衛浴、制鞋、制筆、羽毛球拍等特色產業VOCs治理,2020年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對國家級、省級工業園區或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試點示范,完成省下達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和清潔生產審核計劃。開展惡臭異味治理,完成蕭山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重點區域聚酯化纖行業整治,完成處理能力超過5萬噸/日(含)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惡臭治理,到2020年,基本消除垃圾、生活廢物的臭氣異味污染,推進區域性惡臭異味污染“全面清零”。
3.加快治理“車船尾氣”,實現車船尾氣清潔化。大力推進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到2020年,全市建成區各類國Ⅲ柴油貨車和燃油公交車“全面清零”。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到2020年,全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車輛和達到國Ⅵ排放標準清潔能源車輛的比例達到80%以上,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新為新能源車輛;到2021年年底,出租車(含網約車)力爭全面更新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加快公用充電樁網絡體系建設,到2020年,新建集中充換電站不少于160座、公用充電樁不少于3000個。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符合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Ⅵ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加快老舊船淘汰及提升工作,推動船舶清潔能源替代,劃定全域河流為船舶低排放控制區,禁止以國V標準(含)以下柴油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在2018年全市新建作業區(碼頭)低壓岸電工程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港口碼頭低壓岸電建設,實現規范化管理。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源清單,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和淘汰更新。加快修訂我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將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管理要求納入修訂內容。
4.強化治理“揚塵灰氣”,實現揚塵管理精細化。制定揚塵在線監測技術規范,出臺重點領域揚塵排放地方標準。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控制,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和暫不開發土地臨時綠化等防塵措施“七個100%”長效機制,推廣使用自動沖洗、霧炮、揚塵在線監控等措施,到2020年,全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控標準化管理全覆蓋,深入推進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主城區)工地揚塵“全面清零”。拆房工地要嚴格落實濕法施工,六城區(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1個月以上暫不開發的裸露土地、綠化帶裸露土地要落實臨時綠化或覆蓋等抑塵措施。提高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到2020年,主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5%以上,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達到65%以上。市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灑水作業1次/天。加強堆場裝卸揚塵控制,到2020年,主城區物流堆場全面實施頂部覆蓋,內河易揚塵碼頭及堆場地面硬化率達到100%,裝卸及堆場區域噴淋設施覆蓋率達到100%。
5.推進治理“城鄉排氣”,實現居民生活清潔化。堅持“問題導向、立足實際、塊抓條?!钡墓ぷ髟瓌t,依法落實屬地和部門相關職責,以遏制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油煙污染問題為重點,按照“規范一批、提改一批、關停一批”的要求,持續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合理規劃布局配套建設餐飲專項用房或專用煙道,從源頭上解決油煙污染和市場需求間的矛盾。加強機關事業、企業等單位食堂油煙凈化設施管理,定期清洗維護,開展抽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全面推廣秸稈還田、秸稈制肥、秸稈飼料化、秸稈能源化利用等綜合利用措施,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設,促進秸稈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機制,全市域禁燒秸稈和垃圾。逐步擴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范圍。
(二)打贏碧水保衛戰。全面推進2.0版“污水零直排區”建設,認真落實“河長制”“湖長制”,鞏固剿劣成果,防止水質反彈,建設美麗河湖,不斷增強人民的碧水獲得感。
1.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加強千島湖等集中式飲用水源環境保護,全面排查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環境問題,在2018年完成違法違規項目整治的基礎上,到2020年前,形成以水庫為主、河湖為輔的水源供給格局。加快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到2022年年底,力爭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全面完成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努力實現集中式飲用水源風險“全面清零”。加強飲用水水源地預警監測自動站建設和運行管理,到2020年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質生物毒性預警監測系統。
2.強化工業污染治理。制定涉水重污染行業“杭州標準”,到2020年,完成化工、印染、造紙等涉水重污染行業地方排放標準的制定。結合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行動,加快錢塘江流域化工、印染、造紙等企業或產能的搬遷改造,到2022年完成369家企業關停轉遷。加快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有色金屬、廢塑料、農副食品加工、砂洗等涉水行業整治提升,列入原地規范提升名單的企業,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提升任務。開展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2021年年底前,所有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達到驗收標準。加快建立工業集聚區截污納管、雨污分流、排水許可證發放等管理的“一園一檔”。在全面完成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和聯網的基礎上,加強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進一步強化監督執法。
3.強化生活污水治理。實施城鎮和農村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推進市域污水直排“全面清零”。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執行一級A以上標準,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改造污水管網100公里以上。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到2019年年底,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各區、縣(市)城市污水處理率均達到95%以上。到2020年年底,各區、縣(市)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全達標,城鎮污水處理運行率、負荷率、達標率達到省考核要求。到2022年年底,在不能穩定達標的省控斷面和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匯水區域內,以及在環境容量超載地區內的日處理規模1萬噸以上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達到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標準;各區、縣(市)城市建成區、建制鎮實現污水截污納管和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基本形成收集、處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協調高效的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水平,完善設施運維監管平臺建設,到2020年年底,日處理能力在30噸以上的治理設施基本實現標準化運維管理。開展生活居住小區“污水零直排”創建,到2019年年底,完成40%以上生活居住小區“污水零直排”建設;到2020年年底,完成80%以上生活居住小區“污水零直排”建設,力爭40%以上的區、縣(市)基本達到“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標準;到2021年年底,力爭各區、縣(市)基本達到“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標準。
4.強化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聚焦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化肥農藥使用、農村生活污水等重點,推進農業農村污染增量“全面清零”。嚴格執行禁(限)養區制度,切實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確保“兩分離三配套”設施正常運行,畜禽排泄物定點定量定時農牧對接、生態消納。完善線下網格化巡查與線上智能化防控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在存欄5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全面完成集糞棚改造,規模養殖場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8%以上,完成美麗生態牧場建設25家的基礎上,到2020年,實現規模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100%。調整優化水產養殖布局,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明確水產養殖空間,嚴格控制水庫、湖泊、灘涂和近岸小網箱養殖規模。推廣標準化池塘循環流水養殖,到2022年年底,完成規模以上設施化養殖場尾水治理,實現達標排放或循環使用。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示范項目建設,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推廣商品有機肥、配方肥,推廣病蟲害統防統治、病蟲害綠色防控,到2020年年底,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到2022年年底,全市化肥使用量比2017年下降2%。
5.強化各類水體治理。進一步開展美麗河湖建設,到2022年年底,80%以上的區、縣(市)基本建成“美麗河湖縣”。加快船舶水治理,推進本市籍100-400總噸內河貨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2020年年底前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全面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設施建設,保障船舶污染物可送岸接收處置。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實行地下水取用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嚴控地下水超采,到2020年年底,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加強陸海統籌,深入推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鞏固全部6個入海排污口整治和標準化建設成果。加強入海河流治理,對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海溪閘實行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到2020年年底,全市1條主要入海河流總氮濃度達到目標要求。加強防洪排澇設施改造,推進平原骨干排澇工程建設,到2022年年底,新增強排能力200立方米/秒,排澇能力總體達到20年一遇;推進江河干堤加固工程建設,到2022年年底,完成江河干堤加固55公里,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和重點鎮所在防洪閉合圈全封閉;完成1000處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創建。
(三)打贏凈土清廢保衛戰。摸清土壤環境底數,突出土壤修復治理,增強固廢處置能力,日益提高人民人居環境安全感。
1.扎實推進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按照浙江省土壤污染詳查安排的統一部署,在完成全市農用地(以耕地為主)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含制藥)、焦化、電鍍、制革、印染、造紙、鉛蓄電池制造等10個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已關停轉遷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對各區、縣(市)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詳查。建立10年為1個周期的土壤環境狀況普查制度,形成一次普查、各方共享、長期使用的良性機制,為準確研判土壤環境質量變化趨勢提供依據。
2.加強受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復。結合企業用地土壤污染詳查,推進重點行業的企業原址地塊調查評估,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10個重點行業和節能燈制造、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生活垃圾)集中處置等行業的土地,以及擬變更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用途的關停企業原址用地,擬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重度污染農用地,屬地政府要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開展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到2020年,全面建立耕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全面實現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確保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探索建立分類治理機制,2020年年底前,開展10個污染地塊治理修復試點工程,輕度和中度污染土壤耕地完成治理修復5萬畝、安全利用面積23萬畝,推進用地土壤環境風險“全面清零”。
3.構建土壤污染監管體系。嚴格項目準入,進一步嚴格控制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審批,新、改、擴建涉重金屬行業項目落實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減量置換”或“等量置換”。2020年年底前,重點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0%以上。強化企業關停轉遷過程污染防治監管,將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納入企業關停、轉產、倒閉、拆遷和拆除生產、治污設施全過程。嚴格未利用地土壤環境保護,對屬于自然生態紅線區內的未利用地,實行強制性保護,嚴守生態安全底線。2020年年底前完成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立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實行監測數據共享。整合國土、農業、林水、建設、園文等部門現有的土壤相關監測數據,依托多規合一、智慧環保,建立全市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化平臺,2020年年底前,與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實現對接。
4.提升固廢處置能力建設。按照利用處置能力滿足“危險廢物不出市、固體廢物不出縣”的原則,切實加大固廢處置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推進大江東(蕭山)污泥處置、第三工業固廢處置、臨江垃圾焚燒等重點固廢處置項目,基本達到區域固廢自我消納、產處平衡,形成滿足實際需要的處置能力。深化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設分類處置設施,到2020年,縣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危險廢物基本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實現城市生活垃圾總量零增長,城鎮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全覆蓋,市區)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各區、縣(市)建成區均具備生活垃圾末端分類處置能力。在全市127個涉農鄉鎮(街道)全面建成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的基礎上,鞏固深化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5.落實固廢閉環式管理。加強固體廢物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加快淘汰搬遷改造一批工藝落后、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鼓勵企業開展工業固體廢物內部綜合利用處置,有效減少源頭固體廢物產生量。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廢棄家電、電子廢物、農業廢棄物、農藥廢棄包裝物、病死動物等分類收集網絡和機制。實施固體廢物規范化貯存和轉運,嚴格執行固體廢物轉移交接記錄制度,切實加大固體廢物轉運環節管控力度。強化運輸過程風險防控,嚴控長距離運輸。運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建成覆蓋固體廢物產生、運輸、處置全過程的信息化監控平臺。加快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企業物流出入口、貯存場所、處置設施和廠內流轉途徑“三點一線”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建設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實現對固體廢物“從搖籃到墳墓”的全過程跟蹤監管。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非法傾倒、非法處置等行為。嚴厲查處污泥還田和向農田堆放、傾倒固體廢物等違法行為。
(四)打好生態屏障保衛戰。以全面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為抓手,加強“山、水、林”為本底的自然生態空間保護,完善體制機制,不斷提升生態景觀畫面感。
1.構建生態安全格局。著眼杭州全市域,劃定和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加快制定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和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態化執法機制,根據國家和省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市域生態保護紅線落地落圖,實現實地勘界定標到位,與城市總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功能區劃融合到位。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濕地保護區和森林公園以及重要濕地等為載體,保育關鍵生態敏感點。完善錢塘江、苕溪等飲用水源區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設,保護和恢復千島湖濕地及河流水系,深入建設西部生態安全屏障區。構建濱江、沿河、沿線生態帶,形成河流水系、自然山體、生態綠地和城市空間有機連接的“三圈三帶一湖”(城市水網生態圈、水源涵養生態圈、綜合生態功能圈;錢塘江水環境生態帶、天目山生物多樣性生態帶、千里崗水土保持生態帶;千島湖)綠色生態安全格局。
2.推進流域生態治理。切實加大千島湖周邊地區生態系統修復力度,堅決徹底抓好問題整改,制定千島湖沿湖濕地恢復計劃,逐步恢復千島湖沿湖濕地系統。加強西湖、湘湖、西溪濕地、運河、市區河道和大江東(江海)濕地等重要生態系統的綜合保護和利用。以河長制、湖長制、山塘水庫責任制管理為抓手,大力開展“百河綜治”,2019年實施河湖庫塘清淤300萬立方米,2020年年底前,進一步有效清除河湖庫塘存量淤泥,實現水體淤泥動態平衡。示范推進臨安南苕溪、昌北溪、天目溪,富陽淥渚江,建德壽昌江、胥溪、三都溪,桐廬保安溪,淳安武強溪、郁川溪、六都源等11條中小河流綜合治理。以水域(水體)或水利工程為依托,創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水利風景區。到2020年年底,打造濱水文化景觀節點60處、臨江河湖溪景區化村莊60處。到2022年年底,打造濱水文化景觀節點100處、臨江河湖溪景區化村莊100處。
3.推進森林城市建設。按照全域景區化的目標要求,堅持“生態經濟共贏、人文景觀相融、城市鄉村互動”的發展理念,深化森林杭州建設。推進山地造林、林相改造、重點防護林建設、森林村鎮創建、農田林網建設等,融合造林珍貴化、景觀彩色化,著力建設平原田林交錯、濕地林水相依、城鄉綠樹成蔭、道路車行景移的生態景觀,提高森林覆蓋率和林木蓄積量,增強森林碳匯能力。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在66.8%的基礎上實現新突破,森林保有量達到1650萬畝。加強沿線山體修復,打造美麗山脊線,到2020年,全市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90%以上。
4.打造“公園城市”新典范。修編新一輪《杭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著重體現生態園林的要求。以全省“大花園”建設為目標,以2022年亞運會為節點,確保到2022年年底前新增城市綠地1750萬平方米,建成400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150處,新增屋頂綠化25萬平方米,種植垂直綠化30萬株以上。積極圍繞亞運會項目,高起點、高品質做好新建運河亞運公園、亞運電競公園、亞運會區塊公園等城市公園建設工作,打造形神俱佳的綠化精品。貫徹“生態修復、城市修補”的要求,對城市受損地因地制宜地采取造園的手法修復利用。積極推進環城綠帶、區域綠道網、城市生態廊道的建設與發展,加強綠地系統與城市空間的滲透融合,通過山水入城、城景交融,串聯都市綠脈、水脈、文脈,構建都市綠色休閑網絡。
5.深化生態示范創建活動。鞏固國家生態市創建成果,扎實開展生態文明各類示范創建活動,加快推動綠色學校、綠色醫院、綠色飯店、綠色家庭等“細胞工程”建設。到2020年,80%以上的區、縣(市)建成省級以上生態文明示范區(縣、市),我市基本建成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到2022年,實現省級以上生態文明示范區(縣、市)全覆蓋,我市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
6.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干部政績考核體系,明確各相關部門在生態文明工作中的職責和權限,改進干部考核方法手段,把生態文明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實行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落實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責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完善體現資源環境稀缺性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市場化交易機制。開展水流、森林、山嶺、灘涂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探索建立自然資源資產臺賬體系,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健全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及信息強制性披露等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杭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杭州”建設)委員會負責牽頭抓總,并充實市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杭州”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力量,形成高位協調推進、各職能部門協同合作、社會廣泛參與的管理體制,推動工作任務全面落實。各區、縣(市)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建設任務、實施項目和資金保障、體制機制創新等各項工作,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行動方案順利實施。
(二)落實政策保障。加大市、區縣(市)兩級財政對生態文明建設支出力度,確保生態環保投入優先保障。加快形成財政資金、金融資金、社會資金多元化投入格局。圍繞解決重點生態環境問題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障實施一批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重點保障環境污染治理、環境風險管控、生態整治修復、環?;A能力建設和環境治理體系建設等工作。加快補齊垃圾處理、污水處理、污泥處理、危廢處理等的環保基礎設施短板。以屬地財政投入為主,并積極爭取上級財政的轉移支付,保障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支出,推進城鄉建設一體化。到2022年,基本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環保基礎設施能力。
(三)加大科技支撐。強化生態環??萍脊リP和資源整合,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面科研力量,深化產學研合作,突破一批生態建設核心技術。加大對重點行業廢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流域水環境綜合防控管理、千島湖錢塘江流域生態安全、大氣復合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源解析、污染源清單調查更新、有毒有害廢氣處理、污染土壤治理修復、衛星遙感監測、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信息化監管等涉及的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加大無人機、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的運用。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出臺鼓勵環保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積極引進專業化高端環境科研人才,加大環境科研監測裝備,做強做大市本級環境科研機構,鼓勵拓展研究領域和深度,更好地為生態文明與“美麗杭州”建設提出科學依據和政策建議。
(四)鼓勵共同參與。把生態文明教育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生態文明主流價值觀,提高公眾資源節約、生態環保意識。加大環境違法行為公開曝光力度,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主動參與“美麗杭州”建設的良好氛圍。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及時披露各類環境信息,健全舉報、聽證、輿論和公眾監督等制度,制作重點排污單位地圖,試行重點污染源“公眾開放日”,形成全民共治的濃厚氛圍。發揮民間組織和志愿者的積極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建設“美麗杭州”的良好局面。實行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公民參與,嚴厲打擊非法排放、非法轉移、非法傾倒、非法處置等行為。
(五)強化考核評估。深化完善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建立行動方案考核評估機制,對確定的目標指標、主要任務落實情況進行及時評估總結,在實施期末進行終期考核,并公布評估考核結果。開展環保督查,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各項制度落實情況實施綜合性監督檢查。嚴格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
本方案自2019年3月4日起施行,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實施。

附件:杭州市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深化“美麗杭州”建設行動方案任務分解表

附件

杭州市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深化“美麗杭州”建設行動方案任務分解表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內容和規模

責任單位

1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實施煤炭消費項目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

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

熱電鍋爐清潔化改造

基本完成熱電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和工業鍋爐清潔化改造項目竣工驗收。

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

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

全市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不含)以下的燃煤鍋爐;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不含)以下的燃煤鍋爐。

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質監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

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

2020年,實現中心鎮天然氣供應全覆蓋,全市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40億立方米,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提高至11%以上。

市發改委、市建委、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

淘汰落后產能

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產能企業100家以上,淘汰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1000家以上。

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6

全面開展VOCs污染防治

2020年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30%以上。

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7

清潔生產改造

2020年,全市90%以上的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完成清潔生產改造。

市經信局、市建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8

開展惡臭異味治理

完成蕭山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重點區域聚酯化纖行業整治。完成處理能力超過5萬噸/日(含)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惡臭治理,基本消除垃圾、生活廢物的臭氣異味。

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9

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更新

2020年,全市建成區各類國柴油貨車和燃油公交車全面清零。到2021年底,出租車(含網約車)力爭全面更新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

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0

提高汽、柴油油品質量

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符合國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

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質監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物價局、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

11

加快公用充電樁網絡體系建設

2020年,新建集中充換電站不少于160座、公用充電樁不少于3000個。

市建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12

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控制

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和暫不開發土地臨時綠化等防塵措施七個100%長效機制,推廣使用自動沖洗、霧炮、揚塵在線監控等措施,到2020年,全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控標準化管理全覆蓋,深入推進主城區工地揚塵全面清零

市建委、市園文局、市林水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城管局、市地鐵集團、市城投集團,相關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3

加強道路揚塵控制

2020年,主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5%以上,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達到65%以上。市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灑水作業1次/天。

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4

加強堆場裝卸揚塵控制

2020年,主城區物流堆場全面實施頂部覆蓋,內河易揚塵碼頭及堆場地面硬化率達到100%,裝卸及堆場區域噴淋設施覆蓋率達到100%。

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上海鐵路局杭州辦事處,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5

秸稈資源化利用

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

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6

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

2022年年底,力爭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全面完成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努力實現集中式飲用水源風險全面清零

市林水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7

加強飲用水源地預警監測系統

加強飲用水源地預警監測自動站建設和運行管理,到2020年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質生物毒性預警監測系統。

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水局、市城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8

制定涉水重污染行業杭州標準

2020年,完成化工、印染、造紙等涉水重污染行業地方排放標準的制定。

市生態環境局、市質監局、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19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1.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在2018年完成化工、電鍍、印染(定型)等行業27家企業關?;蛲顺?,并完成1家化纖企業6萬噸粘膠纖維生產線關停的基礎上,2019年年底前,實現8家化工企業關?;蛲顺觥?家化工企業停止使用全部化學合成工藝、1家生物科技企業整體關停。2021年年底前,完成20家化工企業、1家印染企業關?;蛲顺觥?家化纖企業轉型升級,實現1家化工企業停止使用化學合成工藝。

2.蕭山區:在2018年完成25家化工(其中2家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5家印染、3家電鍍關停的基礎上,2019年年底前,完成6家化工企業關停、1家造紙企業關停轉遷。2020年年底前,完成14家化工(其中10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1家化纖企業關停。2021年年底前,完成4家化工企業關停、8家電鍍關停轉遷(其中2家電鍍企業取消電鍍工藝)。2022年6月底前,通過關停轉遷等方式25家印染企業縮減至14家,力爭完成2家印染企業關停轉遷,全區印染企業數量控制在19家以內。

3.余杭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11家印染企業關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涉水重污染行業的關停力度。2021年年底前,完成2家化工企業關停。

4.富陽區:在2018年完成25家造紙、2家化工企業關停,2家特種紙企業關停轉遷的基礎上,2019年2月底前,完成12家造紙企業和38家化工、印染等行業企業關停。2019年年底前,完成3家印染企業關停。2020年2月底前,分期分批完成94家造紙和化工等行業企業關停,同步完成所有造紙助劑企業關停。

5.臨安區:在2018年完成1家化工、1家造紙企業關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涉水重污染行業的關停力度。2019年年底前,完成2家化工助劑、1家表面處理、1家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企業關停。2021年年底前,完成18家化工助劑企業關停。

6.桐廬縣:2018年年底前,完成1家化工、1家造紙企業關停。建德市:在2018年完成1家化工企業搬遷入園的基礎上,化工行業嚴格執行只減不增原則。

7.淳安縣:2019年年底前力爭將剩余1家化工企業退出。

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政府

20

涉水行業整治提升

加快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有色金屬、廢塑料、農副食品加工、砂洗等涉水行業整治提升,列入原地規范提升名單的企業,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提升任務。

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1

開展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

2021年年底前,所有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達到驗收標準。。

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2

城鎮生活污水治理

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執行一級A以上標準,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改造污水管網100公里以上。到2019年年底,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各區、縣(市)城市市污水處理率均達到95%以上。到2020年年底,各區、縣(市)城市建成區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全達標,城鎮污水處理運行率、負荷率、達標率達到省考核要求。到2022年年底,在不能穩定達標的省控斷面和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匯水區域內,以及在環境容量超載地區內的日處理規模1萬噸以上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達到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標準;各區、縣(市)城市建成區、建制鎮實現污水截污納管和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基本形成收集、處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協調高效的城鎮污水處理系統。

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3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水平,完善設施運維監管平臺建設,到2020年年底,日處理能力在30噸以上的治理設施基本實現標準化運維管理。

市建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4

生活居住小區污水零直排創建,

2019年年底,完成40%以上生活居住小區污水零直排建設;到2020年年底,完成80%以上生活居住小區污水零直排建設,力爭40%以上的區、縣(市)基本達到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標準;到2021年年底,力爭各區、縣(市)基本達到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標準。

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5

畜禽污染防治

嚴格執行禁(限)養區制度,切實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確保兩分離三配套設施正常運行,畜禽排泄物定點定量定時農牧對接、生態消納。完善線下網格化巡查與線上智能化防控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在存欄5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全面完成集糞棚改造,規模養殖場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8%以上,完成美麗生態牧場建設25家的基礎上,到2020年,實現規模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100%。

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6

水產養殖防治

調整優化水產養殖布局,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明確水產養殖空間,嚴格控制水庫、湖泊、灘涂和近岸小網箱養殖規模。推廣標準化池塘循環流水養殖,到2022年年底,完成規模以上設施化養殖場尾水治理,實現達標排放或循環使用。

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7

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加快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示范項目建設,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推廣商品有機肥、配方肥,推廣病蟲害統防統治、病蟲害綠色防控,到2020年年底,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到2022年年底,全市化肥使用量比2017年下降2%。

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8

開展美麗河湖建設

進一步開展美麗河湖建設,到2022年底,80%以上的區、縣(市)基本建成美麗河湖縣。

市林水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園文局(市運河綜保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9

船舶廢水治理

推進本市籍100-400總噸內河貨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2020年年底前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全面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設施建設,保障船舶污染物可送岸接收處置。

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園文局(市運河綜保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0

地下水污染防治

實行地下水取用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嚴控地下水超采,到2020年年底,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市林水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1

近岸海域污染治理

鞏固全部6個入海排污口整治和標準化建設成果。加強入海河流治理,對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海溪閘實行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到2020年年底,全市1條主要入海河流總氮濃度達到目標要求。

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水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2

防洪排澇設施改造

推進平原骨干排澇工程建設,到2022年年底,新增強排能力200立方米/秒,排澇能力總體達到20年一遇;推進江河干堤加固工程建設,到2022年年底,完成江河干堤加固55公里,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和重點鎮所在防洪閉合圈全封閉,至2022年完成350項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創建,到2022年累計完成1000處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創建。

市林水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建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3

開展全市污染土壤狀況詳細調查

在完成全市農用地(以耕地為主)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含制藥)、焦化、電鍍、制革、印染、造紙、鉛蓄電池制造等10個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已關停轉遷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對各區、縣(市)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詳查。

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4

重點行業的企業原址地塊調查評估

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10個重點行業和節能燈制造、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生活垃圾)集中處置等行業的土地,以及擬變更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用途的關停企業原址用地,擬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重度污染農用地,屬地政府要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開展土壤環境調查評估。

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5

建立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

2020年,全面建立耕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全面實現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確保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

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6

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工程

2020年年底前,開展10個污染地塊治理修復試點工程,輕度和中度污染土壤耕地完成治理修復5萬畝、安全利用面積23萬畝,

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7

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

嚴格項目準入,進一步嚴格控制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審批,新、改、擴建涉重金屬行業項目落實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減量置換等量置換。2020年年底前,重點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0%以上。

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8

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

2020年年底前完成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立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實行監測數據共享。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9

土壤環境信息管理平臺建設

建立全市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化平臺,2020年年底前,與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實現對接。

市生態環境局

40

提升固廢處置能力建設

2018年,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完成飛灰處置項目建設并投入運行,蕭山區4000噸/天污泥處置項目三臺焚燒爐建成投入運行,七格污水處理廠1600噸/日污泥處理項目實現開工并完成土建至50%,完成設備招標的基礎上,2019年6月底前,七格污水處理廠項目建成并配套建成末端處理設施。到2020年,建成第三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中心(含醫療廢物處置設施)、余杭區污泥處置設施,縣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危險廢物基本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1

深化生活垃圾分類

2020年,實現城市生活垃圾總量零增長,城鎮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全覆蓋,市區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各區、縣(市)建成區均具備生活垃圾末端分類處置能力。在全市127個涉農鄉鎮(街道)全面建成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的基礎上,鞏固深化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2

健全固廢收集體系

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廢棄家電、電子廢物、農業廢棄物、農藥廢棄包裝物、病死動物等分類收集網絡和機制。

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3

實施固廢管理信息化工程

建成覆蓋固體廢物產生、運輸、處置全過程的信息化監控平臺。

市生態環境局

44

劃定和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加快制定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和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態化執法機制,根據國家和省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市域生態保護紅線落地落圖。

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水局、市建委、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城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園文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5

深入建設西部生態安全屏障區

完善錢塘江、苕溪等飲用水源區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設,保護和恢復千島湖濕地及河流水系,深入建設西部生態安全屏障區。

市林水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6

深入實施千島湖周邊生態修復治理

切實加大千島湖周邊地區生態系統修復力度,堅決徹底抓好問題整改,制定千島湖沿湖濕地恢復計劃,逐步恢復千島湖沿湖濕地系統。

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水局,淳安縣、建德市政府

47

加強重要生態系統綜保和利用

加強西湖、湘湖、西溪濕地、運河和大江東(江海)濕地等重要生態系統的綜合保護和利用。

市園文局、市林水局、市運河集團,蕭山區、余杭區政府

48

開展市區河道綜保整治

2020 年,繞城范圍內剩余的城市河道基本完成,骨干河道暢通,防洪排澇格局按規劃基本形成;配水區域水循環基本暢通;保護剿滅劣V類水質成果。下城區完成紅西河、紅西河支河、廟橋港、沈家河、長浜河、東新河、西湖漾、杭鍋支河等8條(段),江干區完成三號港、五號港、六號港、七號港、白石港、彭埠備塘河等6條(段),拱墅區完成吳家角港二期、下塘河三期、園中河、神龍橋河一期、獨城河、李佛橋河等6條(段),西湖區完成東陳河、女兒橋港、五號河、周浦沿山南渠、象山沿山南渠、三號浦、范家灣、南陽壩河、四號浦、三號浦(淀山浦)、梧桐河、北塘河、陳家河、西行河等14條(段),濱江區完成西興后河、塘子堰河、落霞河(長二河)、冠山河、冠一河、陸家潭河、新浦河、月光河、慧泉河(石蕩河)、善慶莊橫河等10條(段),杭州經濟開發區完成三號大堤護塘河、新建河、二號壩河等3條(段),市錢投集團完成五號港、白石港、彭埠備塘河等3條(段),市運河集團完成平安橋河、周家河等2條(段),市交投集團完成西湖油車橋港,市城投集團完成東片排澇河(白洋河)。

市建委、市錢投集團、市運河集團、市交投集團、市城投集團,下城區、江干區、西湖區、濱江區政府、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9

農村河道治理及河湖庫塘清淤

2019年實施河湖庫塘清淤300萬立方米,2020年年底前,進一步有效清除河湖庫塘存量淤泥,實現水體淤泥動態平衡。

市林水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0

小河流綜合治理

示范推進臨安南苕溪、昌北溪、天目溪,富陽淥渚江,建德壽昌江、胥溪、三都溪,桐廬保安溪,淳安武強溪、郁川溪、六都源等11條中小河流綜合治理。

市林水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政府

51

打造水景觀

以水域(水體)或水利工程為依托,創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水利風景區,到2020年年底,打造濱水文化景觀節點60處、臨江河湖溪景區化村莊60處。到2022年年底,打造濱水文化景觀節點100處、臨江河湖溪景區化村莊100處。

市林水局、市建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交通運輸局、杭州市擁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2

森林城市建設

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在66.8%的基礎上實現新突破,森林保有量達到1650萬畝。

市林水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3

沿線山體修復

加強沿線山體修復,打造美麗山脊線,到2020年,全市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90%以上。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4

城區綠化建設

確保到2022年年底前,新增城市綠地1750萬平方米,建成400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150處,新增屋頂綠化25萬平方米,種植垂直綠化30萬株以上。

市園文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5

生態示范創建

2020年,80%以上的區、縣(市)建成省級以上生態文明示范區(縣、市),我市基本建成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到2022年,實現省級以上生態文明示范區(縣、市)全覆蓋,我市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

杭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杭州建設)委員會及成員單位

56

健全考評體系

健全考評體系,明確各相關部門在生態文明工作中的職責和權限,改進干部考核方法手段,把生態文明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考評辦、杭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杭州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57

落實一崗雙責

實行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各區、縣(市)政府、含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58

落實環保責任制度

落實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責制度。

市審計局,市委組織部、市監委、市生態環境局

59

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

完善體現資源環境稀缺性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市場化交易機制。

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林水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60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管理制度

開展水流、森林、山嶺、灘涂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探索建立自然資源資產臺賬體系,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統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水局

61

區域生態補償機制

建立健全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

62

環保信用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及信息強制性披露等制度。

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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