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佐木明希解禁jufd738_亚洲精品国产成人99久久_性欧美黑人_丝瓜茄子绿巨人秋葵榴莲污 - 男女进出抽搐高潮动态图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9〕9號
2019-02-01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9〕9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2月1日


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建立健全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影響,有效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生態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送〈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208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63-2013)等法律、法規、文件和標準。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氣污染指數達到5級(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氣污染天氣。因沙塵造成的重污染天氣,參照沙塵天氣相關要求執行,不納入本預案范疇。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首要目標,著力提高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能力,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加強對學校、醫院、養老院等特殊區域人群的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努力減少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倡導公眾減少能源消耗,綠色、低碳出行,共同承擔空氣污染防治的社會責任。
3.屬地管理,應急聯動。重污染天氣應對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第一責任人。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形成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合力。
4.加強監測,信息公開。健全和完善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強化實時監測,加強重要監測設施建設和數據質量管理,確??諝赓|量監測數據準確可靠。加強信息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和各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空氣環境監測相關信息,拓寬預警信息發布渠道,確保公眾的環境知情權。
5.分級預警,按級管控。以市區[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為主要預警范圍,按照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建立分級預警制度;相關部門要加強分析研判,定期會商,實施有效預警。根據不同預警等級,采取不同程度的應急處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指數和污染程度。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市政府成立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重污染天氣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一)市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廣旅游局、市住保房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城投集團及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等單位負責人組成。根據應對工作的需要,必要時可增加有關市級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污染天氣防治和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
2.組織編制、修訂和實施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研究制訂全市重污染天氣防治、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的政策措施;
3.指導各區、縣(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和市直有關部門應急行動方案的制訂工作;
4.指揮、協調全市重污染天氣和重污染重大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督促、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5.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組、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二)市應急指揮部應急預警辦公室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預警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為市應急指揮部辦事機構,承擔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重污染天氣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協調工作。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任主任、市氣象局局長任副主任,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聯絡員為辦公室成員。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應急指揮部有關重污染天氣防治、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的決策部署;
2.承擔市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值守工作;
3.根據市應急指揮部授權,發布市級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4.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新聞發布工作;
5.根據市應急指揮部指示,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對各地各部門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督查和考核;
6.承辦各地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中需要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支援的具體事項;
7.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8.組織開展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9.負責聯系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組;
10.負責建立市級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聯絡網絡;
11.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協助市政府,協調市直相關部門及各區、縣(市)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將重污染天氣信息報市委、市政府,傳達省、市領導指示精神;指導編制應急預案及操作手冊,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
2.市生態環境局:承擔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職能;牽頭編制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監測預警應急行動方案;建立健全空氣質量監測與預警網絡,積極開展空氣質量監測評價與預測預警,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加強對工業廢氣污染源的監督管理,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會同市有關部門提出強制性污染物減排方案;加大對工業堆場的監管力度,督促相關單位采取防塵措施;會同市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相關部門落實秸稈禁燒工作。
3.市氣象局:負責全市大氣環境氣象條件監測、預報工作;會同市生態環境局開展重污染天氣過程預報分析會商。
4.市委宣傳部:協調指導相關媒體做好對本預案的宣傳、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等工作,加大對大氣污染健康防護信息、減排措施等的宣傳力度。
5.市發改委:會同市城投集團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在應急狀態下全力保障天然氣正常供應。
6.市經信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制訂工業企業產能限制應急行動方案;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相關部門落實工業企業污染工序停產、限產等應急減排措施;協調電信運營企業提供重污染天氣應急短信等,保障重污染天氣期間應急指揮通訊暢通;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7.市建委:負責制訂工地揚塵控制應急行動方案,組織實施建設工地揚塵控制措施,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相關部門落實建設工地揚塵控制措施;建立重點工地名單庫并實施動態管理;根據應急響應等級,督促施工單位采取防塵措施或停止產生揚塵的戶外作業;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8.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實施市區道路揚塵控制措施,加大道路清掃保潔力度,增加灑水頻次,加強對渣土等運輸車輛的監管;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相關部門落實市區道路揚塵控制措施;負責查處渣土運輸拋灑滴漏、焚燒生活垃圾、露天燒烤等違法行為;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9.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訂公共交通應急行動方案,保障全市公共交通運力,方便公眾出行;落實建材、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落實全市域公路清掃保潔和揚塵防治措施;落實營運車輛、船舶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汽修企業污染防治措施;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10.市農業農村局:指導各區、縣(市)制定秸稈綜合利用專項實施方案,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相關部門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并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11.市公安局: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12.市公安局交警局:負責做好重污染天氣下限行機動車的管理;會同市生態環境局查處排放超標機動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減少、暫停特許通行證核發;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13.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制訂醫療救助應急行動方案,組織市本級并督促、指導下級相關部門做好救治工作;負責對特殊人群開展健康防范指導,組織開展空氣污染健康防范等科普知識宣傳。
14.市財政局:保障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所需資金,監督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15.市教育局:負責制訂中小學和幼托機構應急行動方案,并指導中小學和幼托機構做好防范教育工作,督促直屬學校和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依據應急行動方案落實相關應急措施,并進行督查。
16.市文廣旅游局:指導、協調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展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單位和個人節能減排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17.市住保房管局:負責制訂國有土地上拆除工程的揚塵污染控制應急行動方案;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相關部門落實國有土地上拆除工程揚塵控制措施;在Ⅰ、Ⅱ、Ⅲ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按規定停止國有土地上拆除工程施工作業;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18.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制訂集體土地上拆除工程的揚塵污染控制應急行動方案;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相關部門落實集體土地上拆除工程揚塵控制措施;在Ⅰ、Ⅱ、Ⅲ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按規定停止集體土地上拆除工程施工作業;及時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19.國網杭州供電公司:會同市經信局做好電力調配及臨時增加市外電力的采購工作,對拒不執行應急強制減排的企業依法實施限制供電等措施。
20.市城投集團: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在應急狀態下努力保障天然氣正常供應;督促所屬相關企業落實應急強制減排措施。
21.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組織領導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結合本區域實際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相關部門應急行動方案,指導有關企業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并落實和實施本預案規定的各項應急響應措施。各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需明確管理實施流程,落實責任主體和部門分工,確保預案措施可操作,企業減排措施具體可行,考核問責機制健全,做到“一區一案、一廠一策”。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其他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應對工作。
(四)專家咨詢機構。
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應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組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負責聯系。專家組由氣象、化學、環境監測、環境評估等多領域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為:對重污染天氣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預警等級作出科學研判,為市應急指揮部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
三、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與預報。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工作,并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污染排放分布狀況,對空氣質量進行日報和預報。
1.加強監測。市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分別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狀況觀測,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研判等工作,并及時報送有關信息,為預報、會商、預警提供決策依據。
2.強化預報。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市氣象部門,根據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結合實時環境空氣質量及本地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情況,對未來5天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預報,對未來7天市區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進行預測。
(二)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以AQI日均值為指標,按國控環境空氣監測點位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結合我市實際,按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測結果、空氣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氣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標示,紅色為最高級別。
黃色預警:經監測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經監測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經監測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三)預警會商。
市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開展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工作。預測未來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應及時發起會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應加密會商頻次,必要時請專家組參與會商;未發布預警信息,重污染天氣已經出現時,要實時會商。當預測出現符合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的天氣時,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及時向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四)預警啟動。
經監測預測,出現或將出現符合分級預警條件的重污染天氣情況時,啟動相應級別預警。其中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在杭州市啟動市級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時,如經監測預測,不會出現符合本預案規定的Ⅲ級及以上級別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可以不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及響應工作。
當監測AQI已達到嚴重污染級別,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省級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范圍包括我市時,我市應啟動相應級別預警。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落實應急值守制度,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應急人員、車輛、設備、物資的調度準備工作。
(五)預警發布。
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發布,具體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落實。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區域和市區未來時段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等級和相應的措施等。
Ⅲ級預警(黃色預警)經市應急指揮部授權,報分管副市長同意后,由市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主任簽發;Ⅱ級預警(橙色預警)和Ⅰ級預警(紅色預警)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1.通過已建立的市級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聯絡網絡,以短信或傳真等方式向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相關區、縣(市)發布預警信息。
2.預警信息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全媒體發布實施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18〕3號)要求,通過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www.hzepb.gov.cn)、市氣象局門戶網站(www.hzqx.gov.cn)和相關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實施全媒體信息發布。
3.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通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六)預警的變更和解除。
在預警有效期內,市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要加強跟蹤分析,如有分析結論證明需要提前提高、降低或解除預警級別的,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預警變更的建議。
當預測將發生連續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盡早提高預警級別。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應降低預警級別。
經監測預測,空氣質量指數將降至或已降至預警條件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提出解除預警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發布解除預警信息。
預警變更和解除程序與預警發布程序一致。
四、應急響應
(一)響應原則。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重污染天氣預警范圍內的各區、縣(市)應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響應工作。必要時,報請市政府給予指導、協調和支援。
(二)預案啟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本預案。
1.已發布市級預警;
2.已發布省級預警,且重污染區域范圍包括杭州;
3.出現需要由市政府協調、指導處置的重污染天氣事件。
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接到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后2個小時內,按照各自職責和具體應急行動方案,迅速開展應急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應視情況采取以下一項或幾項措施:
1.召開市應急指揮部會議,研究部署重污染天氣防控和應急響應措施。
2.通知重污染天氣預警范圍內的相關區、縣(市),實施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3.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組織重污染天氣預警范圍內的相關區、縣(市)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并對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4.評估污染減排措施的效果,并根據監測情況及時調整應急處置措施。
(三)分級響應。
發布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發布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發布紅色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四)響應措施。
1.總體要求。
(1)各區、縣(市)應逐個排查本行政區域內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各類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實際情況,明確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可根據實際執行情況,于每年11月底前調整應急減排清單,并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
(2)企業減排操作方案要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等級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的停產生產線及工藝環節。各相關企業應制定企業減排操作方案“一廠一策”公示牌,安裝在廠區入口等顯要位置。
2.分級響應措施。
各區、縣(市)應按照本預案明確的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等方面要求,制訂具體、可行、有效的應急響應措施,應對重污染天氣;或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更為嚴格、具體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并抓好落實。
(1)Ⅲ級應急響應。
①健康防護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疾病患者以及特異體質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中小學、幼托機構暫停體育課、體育比賽、大課間活動等室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②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鼓勵市民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提倡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排污單位采取措施,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
③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對煤堆場、砂石堆場和施工工地等增加灑水降塵作業1次/天,增加道路灑水或保潔頻次2次/天,減少道路揚塵(道路灑水在天氣氣溫2度以下除外);
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及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停止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作業(不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除外)、搶險作業及因特殊工藝需連續作業的工程,經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部門備案后,在確保采取飽和灑水降塵措施的情況下有條件施工;
市區所有汽修企業停止噴漆作業(使用水性油漆的噴漆工藝除外);
列入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的相關企業實施應急減排措施。
(2)Ⅱ級應急響應。
①健康防護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疾病患者以及特異體質人群應當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中小學、幼托機構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必要時可停課;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運動,戶外活動可適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②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較平日調高2-4攝氏度,冬季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
鼓勵市民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提倡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排污單位進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公共交通運營部門加大公交運力保障。
③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對煤堆場、砂石堆場和施工工地等增加灑水降塵作業1次/天,增加道路灑水或保潔頻次2次/天,減少道路揚塵(道路灑水在天氣氣溫2度以下除外);
加大對燃煤鍋爐、機動車、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停止土石方開挖和渣土運輸,因工藝特殊性需不間斷施工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確保揚塵控制措施到位的情況下,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部門備案后可進行有條件施工;
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及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和建筑施工工程作業(不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除外),搶險作業及因特殊工藝需連續作業的工程,經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部門備案后,在確保采取飽和灑水降塵措施的情況下有條件施工;
市區范圍內所有汽修企業停止噴漆作業(使用水性油漆的噴漆工藝除外);
按照要求限制高排放柴油貨車通行,加強對上路行駛的冒黑(藍)煙車輛、排放超標車輛及沿途撒漏的運輸車輛等進行執法檢查;
列入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的相關企業實施應急減排措施。
(3)Ⅰ級應急響應。
①健康防護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及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疾病患者以及特異體質人群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中小學和幼托機構停課,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彈性工作制;建議停止舉辦大型露天活動;一般人群避免戶外運動,戶外活動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②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
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較平日調高2-4攝氏度,冬季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
鼓勵市民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提倡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排污單位進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減少、停止使用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
公共交通運營部門加大公交運力保障;
在氣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用人工影響局部天氣的措施,改善大氣環境。
③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對煤堆場、砂石堆場和施工工地等增加灑水降塵作業1次/天,增加道路灑水或保潔頻次2次/天,減少道路揚塵(道路灑水在天氣氣溫2度以下除外);
加大對燃煤鍋爐、機動車、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全市重污染天氣預警范圍內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和建筑施工工程作業(不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除外),搶險作業及因特殊工藝需連續作業的工程,經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部門備案后,在確保采取飽和灑水降塵措施的情況下有條件施工,并在連續(搶險)作業結束后停止作業;
全市混凝土、砂漿攪拌站除供應搶險及特殊工藝工程外,限量生產;
市區范圍內所有汽修企業停止噴漆作業(使用水性油漆的噴漆工藝除外);
加強交通管制,加大現場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上路行駛的冒黑(藍)煙、超標排放上路行駛等違法車輛;實施繞城內國Ⅲ以下高排放柴油貨車限行;
列入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的相關企業實施應急減排措施。
3.響應級別調整。
應急響應期間,實時監測AQI的變化,根據預警級別調整情況,及時提高或降低應急響應的級別,提高應急處置的針對性。
(五)信息公開。
各地和有關部門要通過授權發布、新聞報道、媒體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大氣污染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注。
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包括:大氣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圍、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污染程度、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議。
(六)區域聯防聯控。
建立區域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依托杭湖嘉紹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省預警應急平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應積極與周邊地區加強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區域協作,密切與周邊地區的信息交流和應急協調,提高對重污染天氣預測及趨勢研判的及時性、準確度。當我市受外來污染影響嚴重時,及時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提出污染減排意見、建議,通過區域協作共同緩解重污染天氣的影響。
(七)響應終止。
經監測預測,AQI將降至預警條件以下時,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提出解除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并通知各成員單位。
五、總結評估
市級應急響應終止后2個工作日內,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將應急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及時匯總信息報市應急指揮部。對于橙色及以上預警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邀請專家組召開專題評估,落實情況及評估報告一并報市應急指揮部。
六、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應對能力,保證在重污染天氣情況下,能迅速參與并完成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市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要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應急監測和綜合分析人才。
(二)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資金,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經費,為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財力保障。
(三)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市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監測預警的準確度,及時提出監測預警建議。
(四)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各級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聯絡網絡,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系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確保應急響應指令暢通。
(五)宣傳保障。
宣傳部門要加強協調,督促各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加強對新聞輿論的監督,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市屬報刊、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要及時準確地發布相關信息,普及相關科學知識,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科學地應對重污染天氣。
七、附則
(一)以上、以下、大于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數,“大于”不含本數。
(二)督查考核與責任追究。
市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實施監督檢查。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時,對各成員單位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納入考核;對未按照規定落實各項應急措施的成員單位進行通報、約談;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有效落實應急措施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追究責任。
(三)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適時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并根據應對工作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區、縣(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備案并向社會公告。
(四)關于應急減排措施清單。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精神,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需動態更新,將按年度更新并另行印發。
(五)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前發《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修訂)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7號)同時廢止。


關閉
掃描微信二維碼添加朋友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