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發證權限的通知 浙地海〔2019〕2號
關于調整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發證權限的通知
浙地海〔2019〕2號
各市地方海事局:
根據“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經研究,決定調整我省地方海事轄區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發證權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各市地方海事局可以簽發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二、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簽發必須通過中國海事協同管理平臺船員管理系統進行。
三、各市地方海事局要進一步健全船員管理制度,嚴格發證
程序和檔案管理,加大內部監控與督查力度,嚴禁違規發證。
浙江省地方海事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