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110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110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著力將政府公報打造成權威、規范、便民的政務公開平臺,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63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公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政府公報出刊工作。政府公報是刊登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標準文本的法定載體,要統一刊登本級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各區、縣(市)政府可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辦政府公報,區、縣(市)政府所屬部門以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不辦政府公報。政府公報原則上不刊登上級政府及上級政府所屬部門文件,并不得刊登商業廣告。政府公報編輯部門要嚴格審核刊登內容,嚴謹細致編輯校對,杜絕責任差錯,確保政府公報準確性;要參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國家標準,統一政府公報編排格式,提升政府公報規范性;要優化出刊流程,縮短出刊周期,增強政府公報時效性;要重點刊登與社會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文件,提高政府公報可讀性。
二、建立健全政府公報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審查機制,建立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報送制度、聯絡員制度和報送情況通報考核制度。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發文前應按規定做好公開屬性審查。可主動公開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在發文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杭州市黨政機關辦公業務資源系統報市政府辦公廳,并同時寄送文件正本,供《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報》刊登。報送情況半年度通報一次,視情納入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政府公報編輯部門要完善政府公報編校審發等辦刊工作規范和制度,健全工作機制,實現政府公報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三、積極推進政府公報數字化建設。要辦好政府公報電子版,在政府門戶網站首頁設立政府公報專欄,優化政府公報電子版閱讀界面,并提供目錄導航和內容檢索服務,提高查閱便捷性。政府公報電子版與紙質版要做到內容格式一致、同步發行。要充分利用電子簽名、電子水印等防護手段,確保政府公報電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要建立政府公報數據庫,實現創刊以來政府公報全部入庫,加強數據庫安全管理,確保數據完整、準確。要做好政府公報數據采集和維護工作,推動數據交換整合,實現各級政府公報數據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政府公報數據庫要與政府網站資源統籌開發利用,避免重復建設。鼓勵依托政府公報數據庫創新數字化產品,向社會公眾提供多樣化服務。政府公報數字化副本要及時移交同級檔案館保存和利用。
四、有效強化政府公報服務社會功能。政府公報紙質版實行免費贈閱,贈閱點應覆蓋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單位和圖書館、檔案館、行政服務中心等公共場所。要加強贈閱點建設和管理,根據實際需求及時調整贈閱范圍和數量,將贈閱重點向基層傾斜,確保政府公報得到有效利用。各贈閱點要安排專人做好政府公報的簽收、保管、查閱服務等贈閱管理工作,將政府公報放置于贈閱點醒目位置供社會公眾查閱。各區、縣(市)政府辦公室要加強對本地各贈閱點政府公報贈閱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掌握贈閱點名稱、地址的變動情況并上報調整,避免漏投、錯投。政府公報編輯部門要編印政策讀本、文件匯編向基層贈閱,進一步拓寬政府公報服務內容。要進一步擴大政府公報電子版受眾面,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渠道發布政府公報電子版,更好地滿足不同閱讀群體的需求。要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報刊、電視電臺以及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媒體推廣政府公報,推動社會公眾更廣泛地知曉和利用政府公報。
五、切實加強政府公報工作組織領導。市政府辦公廳是全市政府公報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報》的主辦單位,負責對各地各部門政府公報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政府公報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考核。各地各部門辦公室是本地本部門政府公報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政府公報工作,按要求做好政府公報的宣傳、發行、贈閱管理和其他相關工作。政府公報工作所需經費列入當地 財政預算,嚴禁自籌或向企業、社會攤派。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