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地鐵工程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108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地鐵工程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108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地鐵工程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20日
杭州市地鐵工程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軌道交通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有關精神,全力抓好我市“后峰會、前亞運”特殊時期的地鐵工程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增強市民群眾獲得感為出發點,創新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標準,及時發現和處置地鐵工程建設施工區域臟、亂、差等問題,有效減少地鐵工程建設對市民生產生活、城市環境及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等造成的影響,合力打造綠色、文明、低影響的施工環境,著力提升地鐵工程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體形象,努力建設與國際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地鐵文明施工區域管理樣板,為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的世界名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區政府(管委會)是轄區范圍內地鐵工程建設施工區域文明施工監管的責任主體,要落實專門人員,加強對轄區內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的監管。
(二)堅持主體責任原則。市地鐵集團作為地鐵工程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和完善地鐵工程建設文明施工管理的相關制度,提高現場管理水平,維護工地周邊市容整潔和建設施工安全。
(三)堅持部門協同原則。市級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管理標準,強化協調配合,加強現場檢查,加大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的專業管理。
(四)堅持分類管理原則。將地鐵建設工地所在區域,劃分為施工中心區域、一般區域,實行分類管理,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差別化管理。
三、管理范圍及重點區域、重點內容
(一)管理范圍:杭州市區范圍內所有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其中:
中心區域(A類):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濱江區、杭州經濟開發區。
一般區域(B類):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
(二)管理重點區域:綠化、管線遷改階段施工區域,地鐵主體結構施工工地圍擋周邊及外側區域,地鐵工程完工后道路恢復區域等。
(三)管理重點內容:因地鐵工程施工過程中重載車輛通行及運輸等引起的問題,特別是經常發生、反復發生、對市民生活影響較大、投訴較多的問題。
四、職責分工
市城管委:牽頭做好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日常工作。負責對地鐵建設施工圍擋以外開放式通行道路的市容環境、城市秩序、施工便道、市政管線保護等進行監管。
市建委:負責地鐵建設現場施工圍擋、工地揚塵、工地出入口及現場施工圍擋范圍內文明施工的監管,負責做好道路恢復的方案審批及質量監管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的施工噪音、工地揚塵及工地文明施工中涉及環保職能事項的審批及監管,按《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2010年修訂本)》要求,依法出具夜間作業證明。
市園文局:負責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的綠化遷改、臨時綠化、綠化恢復的審批及監管。
市公安局交警局:負責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的交通管理、交通設施設置及施工重車、渣土運輸線路的審批及監管。
市信訪局:負責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的投訴受理,并對投訴辦理結果進行跟蹤落實及信息匯總。
市地鐵集團:負責落實地鐵建設施工區域文明施工的主體責任,根據文明施工相關規定和行業管理標準,做好地鐵施工區域問題排查,督導現場施工單位及其他參建單位及時整改問題。負責落實相關單位依照法律實行代履行的費用。
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做好地鐵建設施工圍擋以外區域的文明施工日常監管,督促市地鐵集團落實整改,對地鐵集團不能及時整改的,負責落實相關單位依照法律實行代履行。負責對地鐵集團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督查,每月對屬地范圍內各地鐵建設工地進行督查排名。
五、管理機制
(一)落實屬地管理。屬地政府要落實轄區管理責任,制定相應工作方案,開展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巡查頻次,梳理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影響城市環境、道路通行、設施運行等方面的重點問題,第一時間發現并督促市地鐵集團限期解決。
(二)強化主體責任。市地鐵集團要強化主體責任,作為地鐵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及時提供各區地鐵建設施工工地清單,落實專人與各區政府(管委會)對接,做到管理全覆蓋。同時積極落實督促現場施工單位及其他參建單位在第一時間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行業規范指導。市城管委、市建委、市環保局、市園文局、市公安局交警局等市級相關部門要高標準制定管理規范,明確管理類別、處置標準、整改時限等內容,對各區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復雜、疑難問題,要做好指導服務工作。
(四)強化督查力度。建立月度督查通報制度,落實結果應用。通過市級部門專業監管、社會監督、數字城管采集,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履行監管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每月進行排名通報并抄送市軌道辦、市考評辦,由市軌道辦根據市級相關部門、市地鐵集團及各區政府(管委會)履責情況計入專項考核“軌道交通建設”,納入綜合考評。對存在明顯績效問題的,由市考評辦發出“績效改進通知單”,不能及時有效整改的,在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各區政府(管委會)對地鐵集團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督查,按照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統一標準,對屬地范圍內地鐵各建設工地進行督查排名。市建委、市環保局、市園文局、市信訪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各自職責,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督查結果報市城管委匯總并通報。
(五)問題抄告整改。各區政府(管委會)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抄告市地鐵集團進行整改;市級相關部門、社會監督、數字城管采集發現的問題,應同時抄告市地鐵集團和各區政府(管委會),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督促市地鐵集團進行整改。針對違規施工、整改不力的施工企業,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記錄不良信息或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并與地鐵工程建設招投標掛鉤。
(六)施工管理聯動。按照城區范圍,建立市地鐵集團、工程施工企業項目部及各區之間的聯動機制,強化問題對接,實時溝通維護方案、質量標準、選材用材等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置,努力減少地鐵施工對市民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
(七)建立問題代履行。各區政府(管委會)應督促市地鐵集團及時做好問題整改,對超過整改時限仍未整改、對城市環境或市民生產生活影響大的問題可以依照法律實行代履行,并與市地鐵集團做好對接,及時結算代履行相關費用。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機制。建立全市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協調機制,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人,實行定時集中辦公。各區政府(管委會)要進行專題部署,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制定工作方案并扎實推進。
(二)強化責任落實。市地鐵集團作為地鐵建設工作責任主體,要結合專項管理工作,對全市工地存在的圍擋標準低、道路修復質量差、揚塵控制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馬上就辦”的要求積極做好整改,合理安排工期,并在小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嚴控噪聲源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同時根據文明施工相關規定和行業標準,統籌好綠化、管線遷改文明施工,開展施工工地標準化管理評比,組織道路恢復等收尾工作。對于各區政府(管委會)督促的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各類問題,全力予以整改。
(三)創建管理樣板。按照城市國際化要求,強化地鐵建設施工區域管理,提高施工圍擋標準,提升道路修復質量,加大工地周邊道路清掃和保潔力度,嚴格控制工地揚塵;各區政府(管委會)、市建委及相關部門要嚴格把好道路恢復關,提高道路選材、綠化配置等標準,努力建設與國際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地鐵文明施工區域管理樣板。開展地鐵施工區域管理樣板大比拼活動,通過互學互看,達到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共同提升的目的。
本方案自2018年9月20日起施行,由市城管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附件:
1.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重點內容
2.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月度督查內容
附件1
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重點內容
1.施工圍擋。包含臨時施工未設置圍擋,沒有警示標志,施工圍擋簡陋、破損、不潔、變形,圍擋設置標準和張貼廣告不符合要求等。
2.工地揚塵。包含地鐵建設工地出入口保潔清洗不到位,進出車輛帶泥行駛、拋灑滴漏、未做到密閉化清潔運輸等。
3.施工便道。包含施工過程中便道平整度差、路面破損、坑洼不平、井蓋下沉,現場施工范圍內市政雨污水管線保護不力或違章排水造成管道堵塞、污水外溢、道路積水,地鐵完工后道路恢復標準低等。
4.現場環境。包含路面存在垃圾、雜物、積泥、污漬,設備、物料雜亂堆放,違規占道施工影響行人通行,夜間照明不足,工程渣土違章運輸等。
5.綠化保護。包含綠化遷改未做好保護,遷改后場地未及時覆蓋、黃土裸露,綠化恢復標準低等。
6.施工噪音。包含未經審批作業、防噪音設備使用不符合規范、作業時間不符合要求等。
7.交通管理。包含渣土運輸線路不合理、交通引導標志標識設置不到位、維護不及時、違規占道施工影響車輛通行等。
附件2
地鐵建設施工區域專項管理月度督查內容
督查分類
|
督查內容
|
分值比例(%)
|
提供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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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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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圍擋
|
10
|
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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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揚塵
|
10
|
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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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
|
10
|
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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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環境
|
10
|
市城管委
|
綠化保護
|
10
|
市園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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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噪音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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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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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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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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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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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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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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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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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批示、媒體監督、集中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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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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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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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數及解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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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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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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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督查結果報市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