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107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107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8〕68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總體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準確把握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規律和特點,堅持依法依規、突出重點、高效便民、問題導向等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到2020年,公開內容覆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顯著提高,社會公益事業透明度明顯提升,社會公益資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會公益事業公益屬性得到更好體現,全社會關心公益、支持公益、參與公益的氛圍更加濃厚。
二、認真落實工作任務
(一)突出公開重點。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國辦發〔2018〕10號和浙政辦發〔2018〕68號文件要求,依法依規做好決策、管理、服務、執行和結果等相關政府信息的公開,及時、全面公開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堅、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等領域政府信息,并根據地區、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行業應重點公開的其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不斷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要加強分類指導,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慈善組織如實公開社會公益事業信息。
(二)細化具體措施。
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梳理細化本地、本單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應當公開的事項,明確提出工作目標和具體舉措,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推進。教育、民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建設、文化旅游、衛生計生、體育、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住房保障等有關單位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本單位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
市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權限,切實承擔起國辦發〔2018〕10號和浙政辦發〔2018〕68號文件所列7個重點領域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相關任務,進一步細化明確信息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及時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其中,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堅領域由市農辦牽頭,會同市民政局負責;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領域由市民政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負責;教育領域由市教育局牽頭負責;基本醫療衛生領域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會同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環境保護領域由市環保局牽頭負責;災害事故救援領域由市民政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公共文化體育領域由市文廣新聞出版局和市體育局分別牽頭,會同市旅委、市園文局負責。上述牽頭單位要結合我市實際,抓緊制定各自領域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具體思路目標、主要任務和舉措、組織保障和監督考核等三方面,于本通知下發之日起30日內在“中國杭州”門戶網站和本單位網站上予以公開。
(三)提升公開實效。
各地各單位要把政府門戶網站作為第一平臺,按照內容權威、格式規范、體例統一的要求,集中發布相關政府信息,歸集展示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發布的相關信息;要靈活運用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政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和方式,集中發布和精準推送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相關政府信息,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和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及處置工作,確保不失聲、不缺位;要認真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相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最大限度滿足公眾信息需求;要加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探索形成符合基層實際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和規范。
三、注重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市有關單位要強化公開意識和服務意識,建立健全責任清晰、職責明確、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機制,按照本通知明確的時間節點要求制定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于每年2月底前將本領域上一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廳,并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各區、縣(市)政府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本級有關單位梳理公開事項,落實具體舉措,切實做好本地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加強監督檢查。
各地各單位要強化對本地、本行業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和有關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對所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公開評估結果;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員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三)加強考核評估。
市政府辦公廳將定期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評估,對未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公開職責、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