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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64號
2018-05-14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8〕64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5月14日

 
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更好地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和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增強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以下簡稱科技型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科技型企業的質量和效益,推動全市“國家重點扶持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國高企”)培育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發展目標
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以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互聯網+”創新創業中心為目標,以培育發展“國高企”為核心,提升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強度,推進產業向高新化發展,實施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的深度融合,努力構建全域創新格局,不斷厚植創新活力之城特色優勢,為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世界名城提供有力支撐。
(一)數量實現倍增。“國高企”數量在2017年基礎上實現倍增,到2020年達到5688家,力爭達到6000家。
(二)結構明顯優化。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增長率高于規上工業增加值3個百分點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從2017年的50.1%提高到60%以上。
(三)能力顯著提升。2018—2020年,全市重點布局建設的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每年新增200家以上,到2020年底總數達到2000家以上。企業研發能力明顯提升,突破一批核心關鍵技術,開發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標志性產品。全市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50000件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國高企”培育認定工作。
1.建立“國高企”培育庫制度。
按照“國高企”的認定標準,遴選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市場前景好的高成長型科技企業,納入“國高企”培育庫。建立杭州市“國高企”培育認定統計監測制度,根據知識產權、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重等指標發掘基本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并結合企業所得稅納稅情況篩選具有申報意愿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國高企”培育庫,進行跟蹤對接、主動服務。[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稅局,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2.加大對“國高企”申報認定的財政支持力度。
(1)申報補助。對在省科技廳云服務平臺提交“國高企”認定申請,并通過專家評審(不含重新認定)的企業,給予20萬元申報經費補助。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此項補助。
(2)認定獎勵。對獲得科技部“國高企”申報認定(不含重新認定)的企業,在享受申報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40萬元獎勵。
以上申報補助和認定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和有關區、縣(市)財政共同承擔。其中,涉及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的,由市財政和當地財政各承擔50%;涉及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由市財政和當地財政分別承擔25%、75%。鼓勵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對重新認定的“國高企”予以相應的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稅局)牽頭;市科委,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3.鼓勵科技中介機構開展服務。
提高科技中介機構的服務能力,鼓勵其開展“國高企”認定申報服務;定期對其服務質量進行評選,對工作成效特別突出的機構予以表彰。[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參與]
(二)全面推動企業創新發展。
1.支持企業發明專利創造。
實施企業專利“清零倍增計劃”,大力推動企業加快知識產權貫標,加大對企業發明專利申報受理的財政支持力度。本行動計劃實施期間,在對授權發明專利每件給予5000元獎勵保持不變的基礎上,對申報發明專利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企業,由市財政再給予2000元申報補助。[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參與]
2.擇優扶持做強一批高成長科技型企業。
加大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力度,每年新增1300家以上;深入開展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每年評審認定不少于600家。在無償資助、創業服務、融資擔保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快速成長為“國高企”或“獨角獸”企業。[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加大技術創新投入,推進傳統制造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確保每年分別有80家以上規上傳統制造業企業和100家以上規下傳統制造業企業申報認定為“國高企”。[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牽頭;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3.鼓勵投資引進一批科技型企業。
充分發揮杭州海外協同創新中心等平臺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到國外創新集聚區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器,支持海外優秀科技人才攜帶高新技術項目來杭州落地創辦科技型企業。鼓勵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并購海外企業和研發機構,吸納國外高層次科技人才。充分發揮浙商的各方面優勢,支持浙商利用并引進海外優質科技資源和人才到杭州創辦科技型企業。[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委,市投資促進局,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4.加大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建設。
鼓勵和支持企業培養引進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智力支撐。到2020年,經省市級評審認定的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累計達到3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參與)
5.支持企業建設各級研發機構。
加大實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設工程、市重大科技創新專項的力度,支持企業建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前沿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夯實企業創新主體地位。(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參與)
(三)搭建創新創業平臺。
1.提升平臺資源集聚能力。
加快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高新園區、經濟開發區和科技城的創新發展,加快推進城西科創大走廊、城東智造大走廊、錢塘江金融港灣和各類特色小鎮建設,加快科技資源集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關鍵技術的高新技術產業群和以“國高企”為主的科技型企業集群,引領全市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城西科創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2.加強創新載體建設。
以“專業化、企業化、產業化、國際化”為發展方向,大力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產業創新綜合體等創新載體建設,完善市場化運營機制,打造科技型企業孵化和成長的搖籃。到2020年,經認定的市級眾創空間達到150家(其中培育專業化、國際化示范眾創空間共20家),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135家,產業創新綜合體5家。[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城西科創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四)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1.加大科技金融服務。
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加大對重點產業領域的支持力度,促進優質資本、項目、技術和人才集聚。擴大對科技型企業擔保的范圍、規模和補償力度,完善科技型企業融資周轉基金政策。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支持科技型企業的創新發展。到2020年,力爭市本級創投引導基金規模達30億元、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規模達10億元,逐步擴大科技擔保資金規模,高水平建設市海外協同創新中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稅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科委、市金融辦參與]
2.搭建創新創業者推介交流平臺。
充分發揮浙江·杭州國際人才交流與項目合作大會、中國杭州西湖國際博覽會、世界杭商大會、云棲大會、云棲2050大會等平臺的聚才作用,引進一批具有影響力的人才來杭創新創業。支持各區、縣(市)政府和社會組織舉辦各種類型的創新創業活動。每年市本級認定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品牌活動”10項。[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委人才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會展辦,團市委,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五)強化創新創業政策落實。
1.落實“國高企”的稅收優惠政策。
執行“國高企”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優惠。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研究制定相關的細化措施和配套政策。[責任單位:市國稅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科委參與]
2.拓寬科技“創新券”使用范圍。
深入推進利用“創新券”購買公共服務,完善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的運行機制,逐步擴大在委托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方面的應用,降低科技型企業創新活動成本。[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教育局參與]
3.狠抓高新技術產業和未來產業投資。
完善和優化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環境,引進重大高新技術產業項目,重點推進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等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產業發展。積極培育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區塊鏈、量子技術、增材制造、商用航空航天、生物技術和生命科學等未來產業,支持傳統企業轉型升級,推動我市制造業向高端化邁進。到2020年,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和關鍵技術創新突破項目達到30個,力爭技改投資年均增長15%以上,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年均增長10%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科委,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國高企”培育認定的組織領導,發揮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建立由市領導牽頭的定期會商機制,強化市本級和各區、縣(市)協同及部門聯動,切實形成工作合力。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決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舉措,積極與上級部門溝通,努力推進“國高企”申報工作的便利化。(責任單位: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
(二)完善考核機制。完善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加大創新發展考核權重,將“國高企”培育認定和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完成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定期檢查通報制度,強化各地各單位的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市考評辦牽頭,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科委)參與]
(三)加大財政保障。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和引導作用,激發企業創新發展動力,有效提高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水平。由市財政局和各區、縣(市)財政部門負責落實每年“國高企”培育申報補助、認定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每年發明專利申請補助資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稅局)牽頭;市科委,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四)強化調查研究。組織開展全市科技型企業調查摸底工作,認真做好基礎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建立科技型企業基礎數據庫,為“國高企”培育認定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國高企”培育統計監測制度,開展動態監測和研究分析,為工作決策提供參考。[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稅局參與]
(五)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科技型企業和“國高企”培育的宣傳工作,加大科技政策解讀力度,激發科技人員和企業家的創新創業熱情。[責任單位:市科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各區、縣(市)政府,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參與]
本行動計劃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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