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淳人社〔2013〕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13年春節期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高高興興返鄉過年,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省市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從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2月8日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以下簡稱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專項檢查重點是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主要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及時查處,保證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群體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二、專項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是宣傳階段(2013年1月8日至1月12日)。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知識,通過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農民工維權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
二是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階段(201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各鄉鎮、各部門對所轄區域范圍內的用人單位自2012年1月以來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要提出具體的整改方案。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重點企業進行指導,對存在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要在整改方案中詳細說明拖欠、克扣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的數量及人員招用來源、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體可行的償還計劃。請各鄉鎮、各部門于2013年1月18日前將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上報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聯系電話64830082。
三是執法檢查階段(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2月8日)。由縣人力社保局、縣城建城管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國資辦、縣工商部門、縣總工會等部門單位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以及自查階段中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進行逐戶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欠薪問題,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欠薪逃匿問題作為當前做好群眾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緊迫任務來抓,切實抓緊抓好。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里成立由縣人力社保局、縣城建城管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國資辦、縣工商部門、縣總工會組成的專項檢查領導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力社保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二)周密部署落實。各鄉鎮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周密部署安排,重點加強對服裝紡織、建筑交通施工、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控,特別是對已發生欠薪行為和生產經營不正常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專項檢查活動期間,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設立舉報投訴電話:64820138,實行12小時值班制度,對舉報投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三)加強協調配合。各鄉鎮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縣人力社保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城建城管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建筑、交通施工行業的執法檢查,并配合縣人力社保局查處建筑、交通施工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并涉嫌犯罪的案件,協助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秩序,保證執法檢查工作順利開展;國資部門負責協調處理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工商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負責依法取締檢查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為;縣總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縣人力社保局要積極協調縣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盡快執結。縣法院、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廣播電視臺、縣司法局、縣信訪局、青溪新城管委會等縣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四)加大處置力度。要不斷提升欠薪事件處置應急響應能力,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建立欠薪舉報首問責任制,努力把欠薪案件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對存在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或者瞞報拖欠、克扣工資數額問題的用人單位,縣人力社保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報酬或通過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以及采取欺騙、偽造等手段惡意投訴或夸大企業拖欠工資情形的案件,縣人力社保局要按規定核實案情,及時移送同級公安機關,并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備案。要加強與公安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密切配合,通過聯席會議、信息通報、案件會商等形式,切實加大對上述涉嫌犯罪行為有關責任人的打擊和震懾力度。
淳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淳安縣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局
淳安縣交通運輸局
淳安縣公安局
淳安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
淳安縣總工會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