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托育機構相關工作的通知 國衛人口函〔2020〕23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托育機構相關工作的通知
國衛人口函〔202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切實保障3歲以下嬰幼兒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做好托育機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切實發揮牽頭作用,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托育機構的監督管理。
二、指導各類托育機構可依法暫停開展收托、保育服務,具體恢復入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指導面向3歲以下嬰幼兒的早教機構、親子園等,暫停開展線下培訓活動,鼓勵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務。
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我委報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