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工作意見 杭勞社薪〔2007〕113號
關于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工作意見
杭勞社薪〔2007〕113號
各區、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人事勞動保障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關于印發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3號)和勞動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工作的通知》(勞社廳函〔2007〕84號)精神,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和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聯合制定的《關于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浙勞社勞薪〔2006〕87號)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市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 目標任務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深入貫徹國家《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不斷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主要工作目標:
1、至2007年底,全市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2%以上。各地要按照全面推進、突出重點的原則,以非公有制企業、建筑企業、餐飲服務企業為重點,大力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取得明顯效果。
2、至2008年底,實現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趨于完善,勞動合同履行趨于規范,勞動合同管理統一化、法制化,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全面建立。
3、努力實現勞動用工及勞動合同動態管理。
二、 主要措施
1、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勞動用工登記中,用人單位要以與勞動者簽訂、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等情況為主要內容,每月底將用工變化情況到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站進行用工登記(用工登記表見附件)。區縣(市)勞動保障部門要以本轄區內用人單位數、職工數、簽訂勞動合同數等為主要內容進行用工登記。通過勞動用工登記,全面掌握各類用人單位用工情況,準確掌握轄區內的企業數、職工人數和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
2、建立勞動合同的動態管理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逐步實現勞動用工登記及勞動合同計算機管理,做到各類企業用工登記情況全面、準確,相關數據信息規范、統一,實現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等情況的動態管理。2007年底杭州市區(六城區)基本實現勞動用工及勞動合同動態管理。2008年底前,在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的基礎上,全面實現市、區(縣)、街道勞動用工登記數據聯網,實現資源共享。
3、加強指導和服務。我市制定統一的《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杭州市建筑業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等文本供企業和勞動者參照使用。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針對不同行業的特點制定簡明、實用的勞動合同樣本并向社會公布。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落實。指導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完善與勞動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內部規章制度,實現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各個環節的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履行和勞動合同制度的規范運行。
4、抓好示范區和示范企業工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著重點要解決規模以下民營企業勞動者和農民工相對集中的企業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問題。今年我市要選擇1個勞動合同工作做得比較好的區或縣(市),作為培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區或示范縣(市),各區、縣(市)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1家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比較好的企業,作為培育勞動合同制度示范企業,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5、加強督促檢查。市勞動保障局將對各區、縣(市)建立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及勞動合同管理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主要檢查制度建立、登記臺賬、動態管理等情況;年終對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及勞動用工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對各區、縣(市)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100分制考核(具體評價標準考核表附后)。
三、 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勞動合同制度在協調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中的重要基礎性作用,把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作為協調勞動關系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質之城”重大舉措,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集中力量,重點突破,切實把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落到實處。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的職能優勢,共同推動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順利開展。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具體負責計劃的組織協調、政策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會同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定期研究工作情況,加強對本地區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動態監管和統計分析,指導工作有效開展。
3、加強監督,嚴格執法。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每年要組織開展一至二次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專項檢查。對全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實行拉網式檢查,并利用網格化管理平臺,摸清企業勞動用工及其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底數。要及時糾正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對建筑施工、裝飾裝璜、服裝加工等農民工相對集中的行業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督促企業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對故意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等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加大處罰力度,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4、積極宣傳,開展培訓。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和勞動保障信息網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和重大意義,深入宣傳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資人員、工會干部的對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專題培訓,提高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勞動合同專題宣傳咨詢活動,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斷增強勞動合同意識和維權意識,提高其簽訂勞動合同的自覺性。
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0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