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和恢復錢塘江漁業資源,促進漁業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實行海河、遼河、松花江和錢塘江等4個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19〕1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錢塘江大江東水域開展禁漁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區范圍:錢塘江大江東水域。
二、禁漁時間:自2019年3月1日0時起至2019年6月30日24時止。
三、禁止事項: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作業類型為除娛樂性游釣和休閑漁業以外的所有作業方式。
四、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大江東相關漁業生產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禁漁期有關規定。對違反禁漁期規定的非法捕撈行為,集聚區執法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82197272 86088495。
本通告自2019年3月1日0時起施行。
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