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浙交辦〔2018〕230號
各市交通運輸局(委)、義烏市交通運輸局,嘉興、舟山、臺州市港航(務)局:
為遏制交通運輸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現象,規范從業行為,維護建設市場秩序,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工作。
一、工作重點
交通運輸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掛證”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是交通運輸領域內相關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同時兼顧行業企事業單位有關人員所持有的其它職業資格證書,要做到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工作安排
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承擔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交通運輸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工作,指導、督促轄區內交通運輸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進行自查自糾。在自查自糾期間,對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各地要及時完成轄區內交通運輸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自查自糾工作,并于2019年2月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報送我廳。我廳將在自查自糾基礎上根據需要作必要的督查。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地要高度重視交通運輸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注重協調。在專項整治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要加強溝通協調,組織相關交通運輸領域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切實參與到職業資格證書“掛證”專項整治工作當中。注重與各市人力資源部門、住建部門等主體單位之間的橫向聯系,強化信息公開共享。
(三)把握進度。各地要及時組織交通運輸領域相關單位,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相關要求告知受聘的持證人員,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梳理分析自查自糾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送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工作成效。
(四)健全機制。各地要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鼓勵相關從業單位建立可持續的人才培養與建設機制,形成預防、查處和監管的長效機制。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