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明查暗訪安徽省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的通報 應急廳函〔2018〕363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明查暗訪安徽省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的通報
應急廳函〔2018〕3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按照工作部署,2018年8月13日至16日,應急管理部組織工作組赴安徽省就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進行了明查暗訪。工作組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人員問詢等方式,隨機抽查了黃山市和銅陵市及其5個縣(市、區)的11家工貿企業。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及時工作部署。安徽省安全監管局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7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18〕4號)要求,印發了《關于持續深入開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通知》(皖安監管二〔2018〕17號),同時制定了三年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明確了整治的重點行業、企業、內容和要求。對國務院安委辦關于施救不當導致傷亡擴大事故情況和應急管理部關于明查暗訪上海市、貴州省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的通報及時進行了轉發。從抽查的11家企業現場和資料情況看,其中10家企業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開展了風險辨識,建立了管理臺賬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設置了安全警示標識。
(二)組織專題培訓。今年安全生產月期間,安徽省安全監管局組織了全省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業務培訓班,為全省120余名市縣兩級監管人員開展了有限空間執法監管業務培訓。多次組織志愿人員以及新華網安徽頻道、安徽交通廣播等媒體深入縣(市、區)和相關企業,共開展500多場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宣講活動。從抽查的11家企業問詢情況看,其中10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概念和安全風險比較清楚,基本掌握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和禁止盲目施救的要求。
(三)強化監管執法。今年1-7月,安徽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共檢查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1698家次,責令限期整改企業769家,掛牌督辦存在有限空間作業重大隱患企業25家,罰款54.2萬元(不包括事故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改企業16家。銅陵市安全監管局共檢查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38家次,下達執法文書 27份,查出問題和隱患104條,罰款1.5萬元。安徽省安委辦對國務院安委辦通報的天長市博資清潔科技有限公司“5?23”較大中毒事故進行了掛牌督辦,將事故單位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安全監管層面。
1.監管臺賬不健全。銅陵市共有工貿企業540家,只有38家在有限空間監管臺賬中,下屬的義安區天門鎮有5家醬腌菜生產企業均不在監管臺賬內。這反映出銅陵市未按照《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匯總表》中的要求,對區域內的醬腌菜生產企業進行查遺補漏,底數排查不到位,監管依然存在盲區、死角。
2.執法檢查質量不高,處罰力度不夠。黃山市安全監管局對黃山市佳龍綠色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以來進行了3次執法檢查,只查出未制定有限空間相關制度、污水處理池無安全警示標牌以及未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演練的問題,3次行政處罰措施均是責令限期整改。此次抽查發現該企業仍存在辨識建檔、管理制度、防護裝備、應急演練等4方面的問題和隱患。今年以來,黃山市安全監管局共檢查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6家,下達執法文書6份,查出隱患8條,均未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執法檢查表》中的要求,采取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處罰力度不夠。
3.“最后一公里”存在梗阻。銅陵市安全監管局雖然對有關通報文件進行了轉發,但此次抽查的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銅業分公司和銅陵縣董店發龍姜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未收到相關文件,工作落地見效的“最后一公里”存在梗阻,其中銅陵縣董店發龍姜制品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的各項工作要求均未落實。
(二)企業落實層面。
1.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排查辨識不到位,臺賬不健全。如中車長江銅陵車輛有限公司僅排查出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種類,臺賬中未明確各種類有限空間場所的數量、具體位置、危險有害因素等。黃山市強峰鋁業有限公司未排查辨識出化糞池、窨井、鍋爐等典型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并納入臺賬。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和黃山市佳龍綠色食品有限公司未辨識出污水處理池存在的硫化氫中毒風險。
2.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照抄照搬,未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制度。如黃山飛宇銅業有限公司的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中涉及到反應塔、油罐等該企業不存在的設備,以及裝好盲板等不存在的作業程序。黃山市佳龍綠色食品有限公司作業審批制度要求分三級執行而實際不分級,安全管理人員對分級標準和審批要求也不清楚。安徽華邦古樓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使用的作業審批表中作業負責人未簽字。
3.個體防護器材配備不合理,應急裝備不能熟練使用。如黃山市佳龍綠色食品有限公司配備的過濾式防毒面具選型錯誤,用于防護氯氣等該企業根本不存在的有毒有害氣體。安徽華邦古樓新材料有限公司員工不能熟練使用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器和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4.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認識不足。如銅陵縣董店發龍姜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認為加工生姜的腌制池不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氣體,更不可能發生中毒窒息事故,未采取管控措施。黃山市強峰鋁業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認為化糞池一般無人進入沒有作業安全風險,也未與清污作業的外委單位按照規定簽訂有關協議。
5.應急預案沒有操作性,未按規定開展應急演練。如黃山飛宇銅業有限公司、黃山市強峰鋁業有限公司的應急預案中要求在人員遇險情況下,強制通風20至30分鐘后才開始施救。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銅業分公司未組織編制有限空間應急預案。黃山金仕特種材料包裝有限公司未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整改。安徽省安全監管局要認真汲取今年以來省內發生的3起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教訓,同時針對此次明查暗訪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舉一反三,深入查找問題根源和薄弱環節,嚴格督促落實整改。請將整改落實和處罰情況及時報送應急管理部(聯系人及電話:劉釗,010-64464450)。
(二)夯實基礎工作,著力解決監管臺賬不健全問題。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在企業底數摸排上再下功夫,督促各地認真填報《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匯總表》,不斷健全完善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切實解決監管盲區、死角的問題。
(三)典型示范引領,著力解決企業管控措施不規范問題。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在樹立示范地區和標桿企業上再下功夫,強化典型示范引領,促進監管能力和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應急管理部將持續通過“工貿安全”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宣傳報道示范地區和標桿企業的具體做法和成效。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引導轄區內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主要負責人等相關人員關注學習,進一步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和規范化水平。
(四)加大執法力度,著力解決“失之以寬、失之以軟”問題。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安監總廳管四〔2018〕4號文件要求,加大對基層監管人員的培訓力度,督促各地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執法檢查表》開展監督執法,強化執法震懾效應,有效管控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