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的通知 浙安監管危化〔2018〕76號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的通知
浙安監管危化〔2018〕76號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教育局,有關學校、省部屬企業: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教高〔2014〕4號)要求,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切實提升化工安全人才隊伍素質能力,有效促進我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做好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才是第一資源”,安全人才在化工行業安全發展進程中發揮著重要的基礎性甚至決定性作用。當前,我省仍不同程度存在化工安全高層次人才缺乏、化工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較低、校企培養需求信息不對接和學生缺少實習場所等問題,實現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與化工安全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凸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和我省實施方案都提出要加強化工行業安全管理人才和化工產業工人培養,盡快形成與我省化工行業高效安全發展相匹配的安全人才隊伍。各地、有關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以產教融合、協同育人為導向,堅持供求平衡、以用為本,注重改革創新、系統建設,加快構建完善化工安全人才培養、發展、評價、激勵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化工安全人才隊伍素質能力,為我省全面推進“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更加堅強的安全保障。
二、加強化工安全高層次人才培養
鼓勵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等具備化工學科優勢的高等院校,通過在職研究生培養、專題研修班等形式,加大對化工領域安全高級人才培育力度。堅持個性化培養策略,多學科綜合設置課程,重點提高學員化工安全水平與管理能力,聚焦優化安全生產技術創新與開發能力,著重提升化工安全事故預防能力,重點培養專業技術厚實、學科知識融通、安全理念先進、管理能力扎實、事故預防能力突出的高層次化工安全復合型人才,力爭到2020年,為我省培養超1000名高層次化工安全復合型人才。重點指導浙江工業大學開展化工安全復合型人才高級研修班招生和培養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畢業學員在省級安全生產專家選拔、高級工程師推薦、安全資格證延期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學員推薦企業在校企聯合科研合作、優秀畢業生輸送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創新化工安全人才培養
鼓勵高校、中職學校根據社會需求設置以化工安全和危險化學品管理為特色的專業或擴大現有專業招生規模。堅持學以致用、以用為本的導向,制定完善化工安全相關學科專業教學標準,提升師資隊伍專業水平。有關高校要主動加強與企業的合作,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開設相關課程和編寫教材、共同建設實習實訓平臺、共同實施培養過程、共同評價培養質量。注重將工藝、設備、儀表、電氣等相關學科內容納入教學范圍,將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定量風險分析等國際通用化工安全分析技術納入培養要求,增加化工過程管理、自動化控制系統、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等相關方面的教學內容,突出化工安全生產理念、技術及能力培養。提升師資力量,化工專業教師任課前應有不少于3個月的化工廠實踐經驗,并主動聘請國內外知名高校、化工企業和設計院等的相關專家,對一些涉及重點領域的關鍵性課程進行講授或輔助性教學。企業要鼓勵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擔任學生導師、開設化工安全管理和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課程和講座。
四、提高化工安全人才安全素養和實踐能力
學校授課過程注重將安全意識培養、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融入教學全過程,充分借鑒國內外人才培養的經驗,注重將先進的授課模式引進到課堂中,如案例教學、項目教學、翻轉課堂等,充分保證培養目標和教學效果的實現,鼓勵化工安全人才的“訂單式培養”。學校人才培養要確保學生到化工企業實訓的時間,探索完善化工廠跟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相結合的教學模式,使學生掌握化工安全生產特點、主要風險、主要安全操作原理和基本技能,具備基本的化工生產風險識別能力、事故預防和處理能力。鼓勵高校建設化工安全方向的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與企業共建校外實踐教育基地。推動大型化工園區、安全技術科研機構、安全評價機構等主動接受學生開展實習實訓活動。
五、嚴控化工安全從業人員上崗要求
大中型化工企業要編制化工安全中長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小型化工企業要制定從業人員錄用計劃。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明確化工安全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學歷和專業要求,把是否具備相關化工安全知識和技能作為招聘的重要條件。鼓勵企業采取定向獎學金或助學基金、幫助償還助學貸款等方式吸引優秀畢業生到企業工作,支持企業與獲得化工安全相關專業研究生入學資格的學生簽約,保留學籍先到企業工作1-2年。企業要依法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和使用機制,嚴格把控從業人員上崗條件,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逐步實現從化工安全相關專業畢業生中聘用,從業人員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六、加強化工安全從業人員在職培訓
化工企業要依據化工安全從業人員標準,加強在職人員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安全管理等培訓,提高自覺遵守化工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行為養成。鼓勵企業與學校合作,采取委托培養、聯合辦學、短期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對新就業人員進行化工及化工安全知識培訓,對新上崗人員進行崗位需求的專業知識及安全知識培訓,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提高安全技能培訓。支持化工重點地區特別是新興化工行業發展較快的地區校企、校地共建化工安全特色二級學院(系),引導化工企業招生與招工相結合,實行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
七、加大對化工安全人才培養的政策支持
各地要加大對化工安全類學校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各相關部門要為企業、高校、教師、學生搭建相互溝通的平臺,實現人才培養供需信息互通。安監部門要指導有條件的骨干企業建設安全培訓基地,主動接納學生進行實習實訓。教育部門要支持學校開展化工安全相關專業綜合改革,積極開展專業認證和評估,創新人才培養。學校要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學生實習安全制度,明確實習學生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和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努力形成政府、高校、企業、科研院所等合力協同育人機制,提升化工安全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化工安全生產水平。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育廳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