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杭州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修編的批復 杭政函〔2018〕62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杭州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修編的批復
杭政函〔2018〕62號
市規劃局:
你局《關于要求批復〈杭州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修編〉的請示》(杭規〔2018〕27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編制的《杭州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修編》(以下簡稱《規劃》)?,F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對《規劃》中的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一)規劃范圍:杭州市區范圍,包括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濱江、蕭山、余杭、富陽、臨安等10區,總面積8003平方千米。
(二)規劃期限:本次規劃期限至2025年。
(三)指導思想:堅持整體規劃與彰顯特色并重,品質提升與總量控制并重,地域特色與文化內涵并重,以“品質優異、總量控制、規范有序、文化彰顯”為導向,構建杭州戶外廣告與招牌設置的現代治理體系。
(四)載體控制分類:分為3大類(嚴控類、適控類、開放類)5小類(嚴控I類、嚴控Ⅱ類、適控I類、適控Ⅱ類、開放類)。
(五)重點區域分類:原則同意《規劃》對戶外廣告重點區域的劃分及控制要求。《規劃》重點區域分為戶外廣告重點地區和戶外廣告重點界面2大類。其中,戶外廣告重點地區分為3中類(市級CBD控制區,混合型控制區,專業型控制區)8小類(市級CBD控制區;混合型控制區細分為傳統商業商務混合區、新型商業商務混合區;專業型控制區細分為商業區、商務區、專業市場區、交通樞紐區、歷史文化風貌控制區);戶外廣告重點界面分為5中類(沿江界面、沿河界面、沿山界面、沿湖及沿濕地界面、交通線性工程界面)。
(六)類型控制分類:原則同意《規劃》對電子屏廣告、櫥窗廣告、燈箱廣告、走字屏廣告等不同類型廣告的控制要求。
(七)要素控制分類:分為強制性和引導性兩大類,其中強制性要素包括位置、形式、規格、密度、內容;引導性要素包括色彩、材料、照明、字體。
二、因規劃實施需要,需對《規劃》進行局部調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規劃》由你局負責解釋。
四、《規劃》經批準并加蓋杭州市規劃局(杭州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規劃設計成果檢驗章后生效,原有同級別同類型規劃同時廢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