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確認青海省為全國工傷預防試點地區的復函 人社廳函〔2016〕18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確認青海省為全國工傷預防試點地區的復函
人社廳函〔2016〕184號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于申請工傷預防試點地區的請示》(青人社廳發〔2016〕59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廳申請,確認你省省本級、海南州作為全國工傷預防試點地區。請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工傷預防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2號)相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工傷預防試點工作,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試點推進情況請及時報部工傷保險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