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蕭人社〔2013〕41號
各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13〕22號),我區從2013年1月1日起,最低月工資標準從1310元調整為1470元。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杭州市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的簡復單》(府辦簡復第B20071367號)精神,城鎮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最低月工資標準的80%確定。因此現對我區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作相應調整,由每月1048元調整為1176元,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杭州市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