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設立公布第一批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名單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5〕17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設立公布第一批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名單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5〕1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進一步做好工傷康復服務體系建設,按照《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及我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工傷康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3〕83號)和要求,我部制定了《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標準(試行)》,印發了《關于開展第一批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評估遴選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27號)。按照康復機構自愿申報、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初評推薦,我部組織專家評估的方式,本著嚴格標準、審慎穩妥、分步實施、寧缺毋濫的原則,遴選確定了第一批4家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名單附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設立工傷康復示范平臺重要性的認識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在促進工傷康復服務體系建設、規范管理、人才培養和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加強國家級、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機構與地區級工傷康復服務機構相結合的工傷康復服務體系建設,把區域平臺建設工作作為加強工傷康復協議機構管理,規范康復服務行為,提高康復服務水平的重要內容,共同推動示范平臺建設工作健康發展。
二、切實發揮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的作用
各相關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通知獲準設立的4家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機構,按照“示范指導、技術探索、業務支持”三大功能定位要求,支持、指導其盡快制定自身優化發展方案,做好區域內工傷康復示范服務工作;探索建立區域專業化網絡建設,形成可持續的業務合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完善深化工傷康復技術創新,推進業務服務發展;協助工傷保險管理部門逐步建立工傷康復質量監控體系,做好工傷康復費用控制工作,推進工傷康復的規范化發展。
三、加強對示范平臺的跟蹤管理和服務
相關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示范平臺的協議管理,進一步完善工傷康復管理辦法。要切實履行協議職責,多方面支持示范平臺,促進其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的提高。要將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建設作為加快本地區工傷康復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契機,推進工傷康復服務整體水平的提高。
設立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是工傷康復服務體系建設中一項新的探索和嘗試,請各有關地區在工作中注意不斷總結和完善,為今后進一步規范開展工作提供經驗和幫助。
附件:第一批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名單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
第一批區域性工傷康復示范平臺名單
1.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康復醫院
2.上海市養志康復醫院(上海市陽光康復中心)
3.廣東省工傷康復醫院(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
4.重慶西南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