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關于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司法部關于監獄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司發通〔2005〕90號
司法部關于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司法部關于監獄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司發通〔2005〕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監獄管理局:
經國務院同意,2005年11月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司法部印發了《關于監獄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25號,以下簡稱《通知》)。為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結合監獄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的重要意義
《通知》是按國務院《關于研究解決監獄困難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國閱〔2001〕73號)的要求,根據監獄單位工人管理工作的實際,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報經國務院同意下發的重要文件,是監獄企業及監獄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依據,是解決當前監獄困難問題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監獄單位工人的關心和愛護,對監獄工作的重視和支持。
貫徹落實好《通知》精神,確保監獄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解除其后顧之憂,是對監獄企業工人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也為進一步深化監獄單位工人管理體制改革奠定了基礎,符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符合建立中國特色監獄制度的客觀需要,有利于保持工人隊伍的團結和穩定,有利于監獄企業新型用工制度的建立和規范,有利于促進監獄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準確理解和把握《通知》精神,積極穩妥地做好監獄企業工人參保工作
工人參保工作直接關系著工人管理體制改革的成敗,各?。▍^、市)監獄管理局要抓住《通知》的重點,理解好文件、把握好政策,并結合本地工人參保工作的實際,做好預案,務實各項工作基礎,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
(一)關于參保對象和范圍。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在職和退休工人進行身份界定,除已納入行政事業序列并由財政全額保障經費的工勤人員以外,其他所有工人均應統一按《通知》要求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對已經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監獄企業工人,由省(區、市)監獄管理局按《通知》要求,參照勞社部發〔2000〕2號文件有關待遇銜接和過渡的精神,商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提出具體過渡辦法,報?。▍^、市)政府同意后逐步實施。
已參加監獄系統內部統籌的監獄企業工人,應統一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換、資金核算等各項工作由?。▍^、市)監獄管理局協調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后實施。
工勤人員的基本養老問題,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解決。
(二)關于個人賬戶。監獄企業工人參保后,1998年1月1日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1998年1月1日后的個人賬戶原則上予以補建。個人賬戶的繳費問題,由?。▍^、市)監獄管理局協調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妥善解決。
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及監獄系統內部統籌的監獄企業工人,其中,已建立個人賬戶的,要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對個人賬戶進行核算,并及時做好賬戶轉交工作;未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上自1998年1月1日起補建,個人繳費問題,應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妥善解決。
(三)關于繳費基數和比例。?。▍^、市)監獄管理局要做好對監獄單位工資總額的分類核定工作,其中,監獄企業工資總額指所有應參保工人的工資總額,不包括監獄人民警察、工勤人員工資以及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用。
監獄企業工人個人繳費以個人工資為基數,其工資項目構成以國家統計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監獄企業單位繳費基數原則上為本企業工資總額,但當企業工資總額與參保工人個人繳費工資之和不符時,各省(區、市)監獄管理局要做好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協調解釋工作,以所有參保工人的個人繳費工資之和為準。
監獄企業及其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應執行當地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四)關于已退休工人待遇審核。?。▍^、市)監獄管理局要按照國家統計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關于養老金項目和標準的核定要求,理清和規范參保前已退休工人退休金的項目構成和標準。要結合實際做好先期準備工作,進行清理規范,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有關核算辦法接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項目和標準以外的福利待遇項目,要盡早建檔,早做預案,力爭從2006年1月1日起退休工人的基本養老金部分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核發。
在待遇審核過程中,必須確保已退休工人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對于核定后基本養老金低于原待遇的差額部分,由原所在監獄企業負擔,列入企業生產成本,監獄企業無法負擔的則由?。▍^、市)監獄管理局協調解決。具體的差額補助辦法由省(區、市)監獄管理局研究制定。
(五)關于統籌管理方式。?。▍^、市)監獄管理局要積極向?。▍^、市)政府請示匯報,協調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爭取將本系統所屬監獄企業作為一個整體單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管理;已實行省級管理的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政策。市屬監獄企業工人參加所在市(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
凡實行省級管理的,?。▍^、市)監獄管理局要從便于操作、便于協調、便于監督的原則出發,進一步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依靠?。▍^、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的政策指導和支持,具體運作參保工作。
(六)關于個人檔案和臺賬的管理。要做好對工人檔案的審核整理工作,提高工人檔案管理質量。個人檔案是核定工人社會保障待遇、落實國家政策的重要基礎和依據,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個人檔案管理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保證檔案材料的完整規范,確保工人檔案的客觀、真實、準確。
各監獄單位要健全完善參保工人勞動用工、繳費工資、工資發放、退休養老金等基礎臺賬的管理制度,對基礎臺賬的各項數據要及時審核登記,完善資料收集、立卷存檔、臺賬查閱、調轉等程序和手續。
(七)關于保險資金管理。省(區、市)監獄管理局及各監獄單位要按照政策規定,遵循業務管理與保險資金管理分開的原則,做好保險資金管理工作,確保資金規范安全。對養老保險資金要實行專賬管理,??顚S?;設立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應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設養老保險資金專戶,專戶存儲、專賬核算。監獄企業提取、上解和上級撥付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一律通過專賬(戶)運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擠占和挪用基本養老保險資金。已開展監獄系統內部統籌的地區,要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的資金審核清算工作,主動接受財政和審計部門監督。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養老保險資金的財務監督和專項審計。
對于應由本系統(本監獄企業)承擔的原退休待遇與現核定的基本養老金間的差額部分,按退休工人退休待遇的原渠道解決。
?。▍^、市)監獄管理局勞資部門和財務部門對保險資金費用賬戶、差額補助等資金使用,要按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加強組織領導,做好保障工作
參保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有其自身特點和規律,各省(區、市)監獄管理局要切實加強領導,按照規范化、制度化和社會化管理要求,著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工人參保工作的健康順利開展。
(一)建立健全組織管理體系。?。▍^、市)監獄管理局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領導小組,成員由勞資、財務、生產、政工、工會等部門負責人擔任;省(區、市)監獄管理局勞資部門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統籌負責工人參保工作的政策協調、業務指導、監獄檢查等業務管理工作。經批準成立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市)監獄管理局勞資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保險資金的收繳、劃撥等資金費用管理工作;沒有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則由省(區、市)監獄管理局財務部門指定專人按局勞資部門的要求負責資金費用管理工作。各監獄單位要有單位領導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專職人員經辦。
?。▍^、市)監獄管理局及各監獄單位要擇優配備業務經辦人員,抓好業務技能培訓,保持經辦隊伍的相對穩定。養老保險經辦部門的工作基礎設施要符合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規范化管理要求,加強辦公自動化、網絡化、信息化建設。
(二)加強業務學習和政策宣傳。?。▍^、市)監獄管理局要高度重視,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國發〔1995〕6號、中發〔1998〕28號、國發〔1998〕28號、勞社部發〔2000〕2號、勞社部發〔2001〕13號和《通知》等國家養老保險政策,加強研究,努力提高政策理論水平,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持理論聯系實際。
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工人。凡直接關系工人切身利益的具體政策和做法,一定要如實向工人講清和解釋,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宣傳要講求實效,不要搞形式主義;要重視對工人思想動態和實際要求的掌握和反饋。監獄單位和工人之間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遞渠道,使廣大工人認識到工人參保工作對維護其權益和保障監獄企業持續發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工作。省(區、市)監獄管理局要按照《通知》和國家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要求,結合實際,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涵蓋工人管理、檔案管理、退休審核、待遇核定、待遇補差、賬戶管理、資金收支、業務經辦體系和業務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考核督察機制。
要按照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關于監獄單位工人崗位分類設置和管理的通知》(司發通〔2004〕29號)、司法部《關于監獄單位工人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司發通〔2004〕40號)等文件要求,貫徹落實工人分類管理的政策精神,進一步規范工人管理方式。
(四)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和政策協調工作。工人參保工作任務繁重,要依靠?。▍^、市)政府的重視和關心,依靠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的協作和支持。省(區、市)監獄管理局要加強溝通協調,為解決監獄企業工人基本養老保障問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對《通知》要求制定的本?。▍^、市)實施辦法,要與有關部門協調一致后報省(區、市)政府同意后實施;對重要的政策解釋,要與有關部門及時統一口徑;對遇到的其他重要問題,要與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政策措施。
各省(區、市)監獄管理局制定的貫徹實施辦法應及時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備案,貫徹落實中遇到的問題也應及時報告。
勞教系統所屬企業工人的參保工作可參照本實施意見的有關精神組織實施。
司法部
200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