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市建委《關于切實做好杭州市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杭建監總〔2013〕49號
關于轉發市建委《關于切實做好杭州市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杭建監總〔2013〕49號
各有關單位、總站各監督巡查科室:
杭城高溫天氣仍將持續,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防暑降溫管理工作,現將市建委《關于切實做好杭州市建筑工地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轉發給你門。望各單位認真按照通知要求,繼續做好所屬現場的防暑降溫工作,確保現場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總站各監督、巡查科室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強日常檢查和巡查力度,重點對施工作業時間、空調安裝使用以及防火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并于每日下午16:00前將一天的檢查信息報綜合科。
附:市建委《關于切實做好杭州市建筑工地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13年8月6日
附:
關于切實做好杭州市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區(開發區)、縣(市)住建局,委系統及直屬各單位:
近期,杭州出現罕見高溫炎熱天氣,最高溫度連續超過40度,據氣象臺預報,未來高溫天氣仍將持續。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和領導批示精神,切實做好杭州市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確保一線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控制高溫期間施工作業時間
在高溫天氣期間,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及直屬各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預報氣溫,采取合理安排作業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嚴格按照《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和《關于切實做好建設系統夏季高溫和臺汛期安全生產、除四害工作的通知》(杭建工發〔2013〕244號)等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夏季高溫期間的施工作業時間。
二、嚴格按規定落實防暑降溫措施施
工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文件要求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為建筑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安排建筑工人在35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應當向建筑工人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向建筑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和指導建筑工人正確使用。加強對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施工現場應向建筑工人提供清涼飲料、潔凈用水、必需的藥品以及休息場所。
三、嚴格按規定安裝使用空調
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關于落實建筑工棚安裝空調事宜的通知》(杭建市〔2007〕156號)文件要求,為所有民工宿舍安裝空調,每間宿舍至少要安裝一臺空調。非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也應為所有民工宿舍安裝空調。同時要加強對空調的使用管理,建筑工人在宿舍休息時,空調必須投入使用,為建筑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四、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板房嚴格按規定使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腳手架、密目網等按規定使用阻燃材料。加強現場動火管理,實施電焊(氣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和監護措施。按規定設置消防水管、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按規定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監理單位要加強現場消防安全生產監理,嚴格審查所有進場施工的企業資質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嚴禁無資質企業或無資格人員進場施工作業,有效預防和減少建筑工地火災事故。
五、加強高溫期間施工作業的監督檢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建管機構要加強對施工單位落實各項防暑降溫工作措施的監督檢查,其中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重點對施工作業時間、空調安裝使用以及防火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各建管機構重點對工資支付、高溫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檢查。每天必須開展一次檢查巡查,并將檢查情況分別報市建委工程處和市場處,每周必須以簡報形式將工作情況分別報送市建委工程處和市場處。同時,要進一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