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杭68號建議的答復 浙安監管提〔2018〕55號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杭68號建議的答復
浙安監管提〔2018〕55號
徐琴代表:
您在省十三屆人大第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盡快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關法律規定的建議》(杭68號,以下簡稱《建議》)收悉。經與省法制辦、浙江保監局、省財政廳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有待相關法律明確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推行強制性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2017年12月,原國家安監總局、保監會、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您在《建議》中提到了杭州市江干區結合本地高危行業實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具體做法,特別指出了強制推行所面臨的法律依據不充分問題,進而建議應當盡快出臺相關地方性法規或規章,或者結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的修訂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在浙江省的貫徹落實,為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提供法律法規依據。
您的建議反映了我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實際情況,一方面,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要在八類高危行業領域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另一方面,《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這意味著,只有法律、行政法規才能做出強制保險規定,在《安全生產法》修訂之前,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以及行政規范性文件均不得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強制險屬性做出規定,它只能以商業險方式推行。在缺少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情況下,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確容易引發《建議》中所提到的行政訴訟等問題。
據我們了解,國家正在著手修訂《安全生產法》,對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將做出相關規定。
二、在現行政策法規框架下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當前,我們將在密切關注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法規修訂進程的同時,努力在現行政策法規框架下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其風險防控作用,推動安全生產社會綜合治理的目標的實現,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學設定保額保費,提高企業投保積極性。各地、各部門要遵循市場化原則來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綜合考慮行業差別、投保企業風險程度、安全生產信用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以及過往事故記錄、賠付率、參保人數等情況,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機制,確保投保費率與企業經營風險相匹配。在滿足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最低保額要求的條件下,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按需投保更高保額。承保機構要在保險方案中明示費率上、下浮動的情形,引導投保企業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積極引導中介機構,增強保險服務實效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重點在于構建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機制。承保機構要不斷提高服務能力,提升服務質量,充分整合各地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力量,最大限度地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乘數效應。承保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制度,加強風險管控,組織開展針對投保單位的日常風險管理、隱患排查、職業病危害防治、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等保險服務工作。同時,在保證服務數量的同時,承保機構要進一步提高保險服務的針對性和精準性,加大對各行業生產安全數據的收集分析,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痛點”和“難點”制定個性化的服務方案,切實提高保險服務水平。
(三)不斷完善信用機制,提升保險經營規范性。我省已經設立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化管理平臺,將實現行政管理部門、保險公司、社會化服務機構的保險信息互聯互通,這為信用機制的引入奠定了基礎。各地、各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從事相關業務的保險機構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的管理,重點是采用信用手段,對相關機構的服務能力、服務水平、服務質量進行考核評價,定期公布一批服務較好的保險機構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切實形成優勝劣汰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進工作機制。此外,各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也將通過嚴格執法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推行營造更加良好的環境。
(四)繼續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擴大保險覆蓋面。省級財政、安監、保監等部門正在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財政專項支持工作調研,并擬出臺專門政策。各地、各部門也將進一步加大與各級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力度,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進工作給予支持。我們將充分發揮全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考核評定的導向性作用。今年,省安委會將按照統一標準,對各地、各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推進情況、特別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覆蓋率進行考核。
衷心感謝您對我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給予關注,并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祝工作愉快,身體健康!
聯系人: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法規處 孫濤
聯系電話:0571-87055047 傳真:87053072
通信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
郵政編碼:310007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