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省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浙交監〔2018〕46號
關于開展全省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浙交監〔2018〕46號
各市交通質監站(局)、義烏市交通質監站,舟山市水運質監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因深基坑、高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和深基坑支護體系、高邊坡施工平臺等臨時作業設施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TG-2015)和《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路水運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交﹝2010﹞236 號)等文件要求,決定自 5月中旬至2018年12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方案編制、工序控制、現場管理等重點環節,切實強化深基坑、高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項目安全生產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實現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整治范圍及檢查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省凡列入行業監管的公路水運在建工程且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深基坑、高邊坡工程均納入本次專項活動整治范圍。
(二)檢查內容
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檢查重點突出以下四個方面內容:
1.人員管理方面。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作業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崗位風險告知情況;施工人員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方案管理方面。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審批情況;開挖方式、支護方式、腳手架搭設和施工監測方法是否按照專項方案要求進行現場實施;當工程地質等情況發生變化而調整施工方案,是否及時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內容進行優化調整,并按規定程序組織審批。
3.施工管理方面。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前各項準備情況和周邊地質檢查情況;開挖(爆破)作業和支護作業施工安全管理情況;施工區域設置臨空、臨邊防護設施以及安全通道情況;施工區域與外界是否進行有效隔離,設置隔離警示及安全標志標牌情況;施工各環節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深基坑、高邊坡施工是否進行全過程動態監測。
4.應急管理方面。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是否有專職安全人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督;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應急物資準備、救援設備配備情況;惡劣天氣影響下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5月中旬-5月底)
各市交通質監機構要按照本活動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計劃,組織宣傳貫徹。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根據本活動要求部署本工程的自查自糾工作,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廣泛發動,整合資源力量,健全工作機制,使各參建單位充分了解此次專項活動的目的和要求。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8年6月初-8月底)
1.施工單位自查自糾。各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的通知》(交安監發〔2015〕156 號)與本活動要求,深入開展合同段范圍內的自查工作,對自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逐一進行整改。施工單位自查結束后,填寫全省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自查表(見附件 1)報監理核查。
2.監理單位核查。監理單位應根據施工單位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情況對照施工單位自查表進行現場核查,并將檢查情況書面報送建設單位。
3.建設單位檢查整改。建設單位在施工單位自查、監理單位核查的基礎上組織全面檢查,對檢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明確責任人和監督人,掛牌督辦、跟蹤監控治理,逐項銷號。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由建設單位匯總本項目自查情況,于8月25日前將項目的自查報告(包括電子版)統一報送主管監督機構。自查報告應包括自查基本情況、自查主要隱患和整改措施、好的做法等。
(三)監督檢查階段(2018年9月初-11月中旬)
各市交通質監機構在工程項目參建單位開展全面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對轄區內的在建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情況進行督查和“回頭看”再檢查。對自查階段存在隱患較多的環節進行重點督查,對存在較多安全生產隱患、有針對性防范措施的建設項目或標段,要求限期整改,無針對性防范措施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我局在各地監督檢查的基礎上適時以交叉檢查等形式對各地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四)總結提高階段(2018年11月中旬-12月底)
各市交通質監機構對落實深基坑、高邊坡等施工安全專項活
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項活動工作總結報告。我局在活動結束時將對本次專項活動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市交通質監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活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督促轄區內各工程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等工作,保證此次專項活動取得實效。
(二)全面摸排,抓住重點。各市交通質監機構要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摸清本地區符合整治范圍的在建項目情況,查清在落實專項活動方面將存在的突出問題,盯住事故易發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建立整治清單,對存在沒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嚴格按方案組織施工、臨邊臨空防護不到位等情況的項目應督促整改并跟蹤整改進度。
(三)突出重點,嚴格執法。各市交通質監機構要對重點項目進行突擊檢查或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場指出并要求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對重點區域、關鍵環節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嚴格督促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責令施工企業立即停工整頓,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罰。
(四)統籌協調,合理安排。各市交通質監機構要認真統籌安排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把本次專項活動與“安全生產月”、執法大檢查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相互促進、有序推進。
(五)加強溝通、及時報送。各市交通質監機構于5月30日前向我局報送活動實施方案以及轄區內的《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情況明細表》(見附件 2),并于12月20日前報送專項活動工作總結。省交通工程監管局聯系人:翟弢、方堃,聯系電話:0571-83789781。
附件:
1.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自查表
2.公路水運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施工情況明細表
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